3月1日,为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任免权,切实加强对接受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本次考试参考人员为拟任命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26名,拟任命县监察委员会委员3人。为严肃考场纪律,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松荣,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匡丽群到场巡考。
据了解,考试内容涵盖《宪法》、《选举法》、《代表法》、《行政诉讼法》、《监督法》、《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工作制度和会议制度等,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主要侧重对拟任职人员综合素质的检验,考察其法律意识及运用法律知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终,拟任命的2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均合格,通过考试,进一步增强拟任命人员的法治观念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