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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资江保护条例》实施启动仪式在新宁县举行

邵阳市资江保护条例》实施启动仪式现场。

协同立法结硕果,资水保护开新篇。3月1日上午,新宁县清江桥乡湘塘村梧桐车码头旁的夫夷江水流淌得格外欢畅。当天,《邵阳市资江保护条例》实施启动仪式在这里举行。

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迎春宣布条例正式实施,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学雄主持现场活动,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沈志定就条例实施提出具体要求,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吴卫红出席。

文艺节目演绎爱资江、爱家乡的深情

资江在邵阳境内长301.7公里,流域面积1.58万平方公里。资江主要支流夫夷江从新宁穿境而过,里程111公里。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条例,是邵阳第九部地方性法规,也是邵阳、娄底、益阳三市探索开展协同立法的实践成果,在全省尚属首创。为认真抓好条例实施,邵阳、娄底、益阳三市于当天同步举行启动仪式。

学生代表发言

活动现场,群众文艺节目演绎了爱资江、爱家乡的深情,教师、学生和志愿者代表的发言展现了爱护母亲河、从我做起的心意,新宁县、市水利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表达了贯彻好条例、守护好一江碧水的决心和信心。

现场齐唱《歌唱祖国》

周迎春指出,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事关邵阳资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全局和长远,事关地方性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各部门要普法先行,全民动员抓落实。要率先垂范,认真学习条例,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资江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邵阳进一步落地生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邵阳人民的习惯和自觉。

周迎春强调,要较真碰硬,逐条对标抓落实。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全面增强条例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扛起“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

周迎春要求,要精准施策,细化责任抓落实。要把资江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区域、到每一位具体责任人,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责任、过硬的作风、有力的行动,抓好执法监督问责,扎实推进条例落地见效。

来源:邵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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