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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法院:春雪作伴“话”执行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李建林)2月21日上午7:00,湘中地区普降春雪,当晨光微熹,大祥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已闻警而动,为了第一时间赶到娄底市双峰县城,“截”住已被法院查封的豪车,该院执行小分队不惧严寒踏雪奔赴执行一线,最终在双峰县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将车辆扣押。

2014年2月,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敏州路支行与被执行人刘某签订了《信用卡购车专项贷款合同》,申请人为刘某购买讴歌汽车提供车贷300 000元。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刘某未按时还款,截止2020年6月,尚欠贷款本息共计19万多元。后经法院判决,刘某仍未履行。执行过程中,经调查未发现刘某及车辆下落,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最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并且在双峰县法院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将讴歌汽车控制。

上午11:30分,执行局徐可副局长接到当事人电话,“徐局长,王某现在正在家里,请求马上采取措施”。此刻法院办公大楼外仍在大雪纷飞,但警情就是命令,徐可向领导汇报后,集合执行干警与法警,踏雪掠风直接奔赴被执行人家中,将正在准备中饭的被执行人抓获,并扣押其名下小车一台。

案情:被执行人李某向申请执行人陈某借款20万元,在偿还部分借款后,余款13万元经陈某多次催讨无果。之后,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判决之后,李某仍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传唤李某并责令其报告财产,但李某均以各种理由规避执行。直至本文开头的一幕,执行干警在申请人的积极配合下,成功将陈某拘传到庭并将其名下的现代牌汽车扣押,下一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为使“春雷行动”取得更大战果,更好的服务“六稳”“六保”任务,执行干警不惧严寒、不畏风雨,执行路上留下了他们坚毅的背影和匆忙的脚步。

责编:李林俊

来源:法制周报

来源:法制周报-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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