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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全面推动“背包式”调解员、普法员工作 助力乡村振兴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王周黄)“村民代表大会有权处理村里的公共财产吗?”“帮人盖楼摔伤,责任怎么划分?”2月18日,在洞口县石江镇召开的“背包式”调解员、普法员培训班上,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立平一一解答参训人员提出的法律疑惑。

2021年,洞口县践行“枫桥经验”——“法律服务阵地设在一线”,“矛盾纠纷不上交,就地解决”。在黄桥镇试点培育专职“背包式”调解员、普法员工程,在全面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绩:化解信访纠纷16起,制止群体性械斗12起,处理突发性事件4起,调处家庭婚姻纠纷45起,化解邻里纠纷73起,镇村两级处访经费由原来每年120余万元下降至50余万元,下降了60%,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创建平安乡镇,助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背包式”调解员、普法员由乡镇、村(社区)负责调解工作、普法工作的专职人员及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公道正派、热心调解、普法工作的退休公职人员、村干部组成。

“背包式”调解员、普法员配备背包内装有一套普法宣传资料、一沓案卷材料(调解记录十调查记录十协议书)、一把雨伞、一支手电筒、一个扬声器、一把卷尺、一枚调解委员会印章、一盒印泥、一支笔、一本工作手册。

“背包式”调解员、普法员工作职责主要是宣传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预防矛盾纠纷发生;开展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定期排查、集中排查和专项治理排查活动,及时有效开展调处工作;妥善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及时报告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控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登记,调解统计和调解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2022年,洞口县在全县364个村(社区)培训500名“背包式”调解员、普法员,他们在田间地头、走街串巷入户对矛盾纠纷、信访案件摸底排查,一旦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及时化解;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上门服务,努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助力创建平安洞口、法治洞口、乡村振兴建设。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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