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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被授予“湖南省森林城市”称号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14日讯(通讯员 龙莉婷)1月13日,笔者从省林业局获悉,绥宁县近日被省人民政府授予“湖南省森林城市”称号。

绥宁县位于湘西南边陲,境内植被繁茂,森林覆盖率76.49%,是传统林业大县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被誉为“没有污染的神奇绿洲”。

近年来,该县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有力有序推进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3年来,全县累计投入创森专项资金达3亿多元;出台了《绥宁县2020-2021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绥宁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全面开展增绿补绿行动、绿化美化行动、爱林护林行动、创收增收行动;积极开展森林文化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目前,该县集中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43%,分散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5.5%,500平方米以上的村级公共绿地建设率达80.3%;已创成国家历史文化名镇1个,国家文化古镇2个,国家传统村落13个,绿色村庄76个(其中国家森林乡村3个、省级森林乡村73个),省级美丽乡村2个,市级森林乡镇2个、生态文化示范村4个、美丽乡村14个、秀美村庄50个、森林(湿地)人家158户。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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