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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纪委监委:聚焦“三重一大”事项做细做实派驻监督

大祥融媒讯(通讯员 尧昀)为切实加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理顺工作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运行,近日,大祥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对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做好事前报告、事中监督和事后备案,切实做实做细派驻监督文章。

做好事前报告,前移监督关口。《管理办法》对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凡涉及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及时按照要求填写报告表,“一事一表”提前2个工作日报驻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时提交该事项相关资料。驻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认真把关,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根据需要选取监督方式现场监督和备案监督两种方式,明细“权责清单”,把严“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前置关口。

做好事中监督,提升监督实效。《管理办法》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一方面可以通过列席相关会议,对列席相关会议进行现场监督,发现违反决策程序和规定的重大问题,及时指出并书面向综合监督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另一方面还可以采取查阅、复印与监督项目有关的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要求相关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责令相关部门及人员停止各种违规行为等监督措施,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做到举一反三。

做好事后备案,实现全程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综合监督单位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决定备案监督的“三重一大”事项,在事项实施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对资料进行审查,对存在问题的,提出相关处理意见,依程序报批做出相应处理。监督事项在实施过程中,事项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须重新备案,实现监督全程化。

来源:大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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