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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旁听案件庭审 "零距离"警示教育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22日讯(通讯员 杨刚坤 唐婷)“昔日同事站在被告席上,给我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严于律己,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12月21日上午,绥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原辅警杨某某、唐某某和社会中介人员邓某某受贿案,一名旁听的辅警感慨。

“这段时间,我经常反省、反思,非常后悔做了这样的错事,深深地认罪、悔罪、谢罪。”杨某某当庭忏悔道。庭审历时近3个小时,县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县公安局的部分民警、辅警共计80余人旁听,参与旁听的干部神情凝重。

“既为他们感到惋惜,也警醒自己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终身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廉洁公正履职!”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贺友华表示。

这是绥宁县强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深化“清廉绥宁”建设的一个场景。今年来,绥宁县聚焦“清廉绥宁”建设,积极探索廉政警示教育新载体新模式,充分挖掘纪检监察典型案例“附加值”“含金量”,通过以案为鉴“治行”、解剖麻雀“治心”、透析机理“治本”、全景体验“治己”,持续放大警示教育震慑、警示、教化的叠加效应,不断提升清廉建设的综合效能。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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