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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有关“镉大米”问题整改情况销号公示

根据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我市已完成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有关“镉大米”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曾专门针对“镉大米”事件作出重要批示,但有些领导干部仍纠结于“镉大米”标准问题,工作不够主动。近年来,湖南省多次发生“镉大米”流入市场事件。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有关“镉大米”问题整改,确保镉超标粮食不流入口粮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整改措施

1.强化落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督察保护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实施“党政主要领导牵头,邵阳市委常委挂点督办、县市区领导和市直部门负责人领办包案”的突出“镉大米”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2.不断完善制度。我市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全市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邵阳市2021年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邵阳市地方临储粮食收购销售处置办法》《2021年粮食收购督导工作方案》《关于落实全市粮食质量安全全程闭合式监管责任分工的通知》等文件,压实了各职能部门责任。对超标粮食临储收购,全市统一收购价格,做到应收尽收,全市产粮县都启动了中晚餐临储收购。出台并落实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交办督办和通报、信息公示等制度,建立了全市粮食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达到整改目标。

3.扎实开展政策性粮食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先检后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工作要求,对新收获粮食进行临田检测、对验收入库粮食和销售出库粮食实行粮食必检制度,对库存粮食定期进行质量监测。2021年粮食主管部门共完成粮食检测样本1525个,检测结果及时通报给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每年市发改委联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有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要求,对全市政策性粮食开展监督检查。

四、整改成效

1.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政治要求。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高度重视粮食工作,对粮食工作有关议题优先研究,邵阳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纳入市对县绩效考核内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田间地头、涉粮部门调研指导粮食生产、粮食收储和粮食安全监管工作,对环保督查反馈的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将任务压实到各相关部门,全市上下呈现出重视粮食安全紧迫感氛围。

2.加大政策宣贯,压实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利用世界粮食日、科技活动周、展示展销等重要时点和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大会,积极向粮油企业宣传涉粮法规,并制作宣传手册和宣传展板。通过广泛宣传,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粮食主管部门和涉粮企业,进一步认识到粮食安全的重要性。

3.粮食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今年,全市粮食收购32万吨,其中地方储备粮收购20970吨,严格按照“先检后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工作要求,严把粮食收购程序和质量关。2021年监督抽检大米233批次、2021年立案查处粮食安全违法案件6起。落实了严格粮食收购质量溯源闭环管理,对超标粮食严防死守,做到超标粮食处置监管全程留痕,杜绝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如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发改委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0日,共5天

受理部门: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739-5363823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城北路6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6日

来源:邵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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