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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人民检察院:首发“督促监护令”唤回缺位的家庭监护

邵阳长安网讯(通讯员 黄艳君)为进一步做好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12月13日,邵东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向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这是2021年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督促监护令”以来,邵东市首次发出的“督促监护令”。

该院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中发现,涉案的两名高中生家长在日常监管中都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导致他们形成不良习惯,并伙同他人犯罪。

为此,该院决定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监护人反思自身存在的教育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并加强家庭教育知识的学习,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德智体美等方面对孩子进行全面培养和教育。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只有监护人充分履行监护职责,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感谢检察官的帮助,我一定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好好教育孩子,让他走回正途。”小阳(化名)的父亲拿到“督促监护令”后,由衷表示将积极主动配合检察院做好孩子的帮教工作。

“督促监护令”知识小课堂

“督促监护令”是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向监护人发出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督促监护令”主要针对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刑事侵害;二是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及时预防、管教和制止;三是不积极协助、配合做好对涉罪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四是其他未依法履行抚养、教育、保护职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或者合法权益保障等。

来源:邵阳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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