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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天还烧?坪上镇一村民焚烧秸秆被罚……

日前,坪上镇岱东村村民凌某,因在自留地里焚烧秸秆被现场处罚,并保证不再露天焚烧。

12月2日下午四点半,该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工作人员接到县蓝天保卫战巡查组通知,称岱水桥附近有群众在田间焚烧秸秆,浓烟比较大,请立即派人制止。

坪上镇执法大队立即赶往现场核实情况,与村干部一起及时灭火,并对焚烧秸秆行为的凌某进行教育,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当事人对自己焚烧枯叶、秸秆的行为表示深刻悔过并当场保证不再焚烧枯叶、秸秆。

露天焚烧杂草秸秆产生浓烟,不仅污染大气,危害群众身体健康,还存在火灾隐患。新邵县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全面禁止露天焚烧行为的通知》,要求全县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禁止露天熏制腊制品,禁止烧田坎、烧山等野外用火行为。可在巡查中,仍发现有部分村民抱着侥幸心理,露天焚烧杂草秸秆。希望广大村民以案为戒,严格遵守禁止露天焚烧有关规定,助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

来源:新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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