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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严格管控类污染耕地部分未得到有效管控”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补充完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标准的复函》相关要求,现将我市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曾专门针对“镉大米”事件作出重要批示,但有些领导干部仍纠结于“镉大米”标准问题,工作不够主动。湖南省受污染耕地管控存在薄弱环节,耕地土壤镉点位超标率较高,污染面积大,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部分未得到有效管控。

二、整改目标

推进受污染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分析,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耕地的途径,防止新增土壤污染;调整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全面退出水稻生产。

三、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镉大米”事件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2.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打击非法排污;推进受污染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分析,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耕地的途径,防止新增土壤污染。按照省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试点。

3.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指导种植户开展种植结构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退出水稻生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管,防止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水稻。

四、整改成效

1.各级党委、政府均专题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镉大米”事件重要批示精神,并研究出台贯彻落实措施,都成立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两级都建立并落实了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邵阳市里印发了《邵阳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也出台了制度文件。

2.市、县两级都制定了《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建立并落实了属地管理责任,将省厅分解下达的严格管控类耕地目标任务分解到县、乡两级。

3.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积极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部署安排,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县市区分局今年开展了两轮涉镉排查。第一轮对《2020年中晚稻镉超标排查企业名单》上的16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第二轮根据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的调查情况,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邵阳市第二轮涉镉排查的通知》组织对全市50家企业进行了重点排查。目前两轮排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未发现需要整治的涉镉污染源。

4.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都建立了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台账,指导种植户在严格管控类耕地上开展种植结构调整。

5.建立了常态化监管机制,邵阳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6月份和9月份对各县市区严格管控类耕地落实种植结构调整退出水稻生产情况组织了2次全面检查,下发了检查情况通报,对部分存在问题的县市区下发了督办函。各县市区都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了2次及以上全面核查。目前各县市区严格管控类耕地均已落实了种植结构调整,退出了水稻生产。

如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12日,共5天

受理部门:邵阳市农业农村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9-5322872 0379-2560909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中心路街道宝庆中路340号

邵阳市大祥区雪峰南路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邵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8日

来源:邵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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