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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纪委通报4起国家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1日讯 邵阳市纪委今日通报4起国家公职人员饮酒驾驶典型案例。

具体通报如下:

1.双清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岳勇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1年5月5日晚上,岳勇丰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邵阳市区佘湖一品小区地段被市交警支队双清大队查获,被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1月,岳勇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邵阳市商业技工学校总务科科员谢慧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1年7月2日下午,谢慧娃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邵阳市区雪峰桥北至魏源路口段被市交警支队北塔大队查获,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谢慧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邵阳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专任教师邓新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1年6月4日晚上,邓新影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沪昆高速邵阳东出口处被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邵阳支队双清大队查获,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邓新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中国银行邵阳分行综合管理部驾驶员马梓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1年5月30日中午,马梓耀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邵阳市区魏源路段被市交警支队北塔大队查获,被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马梓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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