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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严格管控类污染耕地部分未得到有效管控”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严格管控类污染耕地部分未得到有效管控”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关于补充完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行业)标准的复函》(湘农联〔2021〕117号)和《邵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邵突环改〔2021〕5号)相关要求,大祥区承办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曾专门针对“镉大米”事件作出重要批示,但有些领导干部仍纠结于“镉大米”标准问题,工作不够主动。湖南省受污染耕地管控存在薄弱环节,耕地土壤镉点位超标率较高,污染面积大,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部分未得到有效管控。

二、整改目标

推进受污染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分析,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耕地的途径,防止新增土壤污染;调整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全面退出水稻生产。

三、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镉大米”事件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2.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打击非法排污;推进受污染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分析,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耕地的途径,防止新增土壤污染。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

3.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指导种植户开展种植结构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退出水稻生产。建立区、乡、村三级监管机制,严格管控区每个丘块责任到人,防止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水稻。

四、整改成效

1.2021年7月26日邵阳农业农村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邵阳市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8月5日邵阳市大祥区农业农村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大祥分局联合下发了《邵阳市大祥区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建立并落实了属地管理责任,将省厅分解下达的严格管控类耕地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

2.邵阳市大祥区农业农村局、邵阳市生态环境大祥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成立大祥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邵大农联〔2021〕2号)文件给各乡镇(街道),成立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欧阳恩球和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邓飞为组长的受污染耕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增强了工作合力。大祥区农业农村局、大祥区发展和改革局、大祥区财政局、大祥区自然资源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大祥分局五个单位联合印发了《邵阳市大祥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区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委、区人民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镉大米”事件重要批示精神和生态文明思想。

3.自2021年5月以来,大祥区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持续排查、动态更新,共开展了2轮涉镉重金属企业排查工作;重点检查5个乡镇(街道),根据排查结果未发现涉镉超标点位。

4.建立了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台账,今年已经全部退出了水稻生产,参照《湖南省耕地治理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和《长株潭耕地安全利用种养技术模式》,结合全区农业区划、产业布局、区位优势、种植习惯等指导种植户在严格管控类耕地上开展种植结构调整,大祥区主要种植饲料玉米、红薯等农作物。

5.建立了常态化监管机制,对各乡镇(街道)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情况进行跟踪监管。今年5月份和9月份对5个乡镇(街道)严格管控区组织开展2次全面核查,严格管控类耕地落实了种植结构调整,均已退出了水稻生产。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邵阳市大祥区农业农村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4日,共5天

受理部门: 大祥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739-5508259

联系地址: 大祥区政府六楼650办公室

大祥区人民政府

2021 年 11月30日

来源:大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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