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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进乡村,普法入乡邻

为切实做好乡村普法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近日,洞口县人民法院以谢某某故意伤害案为典型案件,把法庭搬到了群众身边,在竹市镇万里村村委会进行了公开开庭,部分村委会干部和群众代表到现场旁听庭审。

谢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系邻里纠纷所引发,双方素有矛盾,从口角到扭打,最后酿成刑事案件,且该案被告人谢某某和被害人尹某某均已高龄,因未能通过合法途径妥善解决邻里纷争酿成本案。

这场特殊的庭审活动是洞口县人民法院落实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执法理念的一个缩影,法官通过带案下乡,以案说法、以案说理,情、理、法兼顾,以看的见摸的着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感受公平、正义,体会到司法温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辟了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新渠道。这堂“家门口法制课”,传递司法温度,彰显人文关怀,真正实现了“一案办理,一方教育”的效果和良好的普法及预防效果。

法官提醒:乡邻关系影响到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处理不好,会激发矛盾,这类案件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往往在涉及用水灌溉、土地界线、借道通行、污水排放、采光占地等事项的处理,如未能妥善处理不仅会引发矛盾,还要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对待邻里关系上,自古有《三尺巷》的经典故事,形成了以亲仁善邻为道德态度,以乡邻和睦为价值目标,以相容相让为基本道德,以相扶相助为伦理义务。“邻睦风亦暖,家和人自康”,当代人更应该弘扬中华民族千百年的优良传统和高尚风格,互助互爱,相互包容,团结和睦,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共同建设法治乡村赋能乡村振兴。

来源: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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