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邵阳新闻 传播邵阳声音
邵商网与您共同讲好邵商故事

购房不满年限 虚假诉讼套现 邵阳县办理6起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3日讯(通讯员 粟红梅 邓晶)近日,邵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6起民事虚假诉讼裁判案件进行监督,向县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今年9月,邵阳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审查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其中涉及有民事虚假诉讼的线索,依据本院刑事与民事行政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将该案的虚假诉讼线索移送至第四检察部。

经过审查,承办人认为该案中的虚假诉讼行为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遂依法受理该案。立案后,承办人迅速展开调查,及时与刑事案件承办人沟通,调阅刑事案卷,发现刘某某、唐某某、聂某、李某某、谈某、刘某等人在长沙购买的房屋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不满四年,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的相关政策,不能上市交易,但刘某某等人“投机取巧”,通过虚构借贷关系到邵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判决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妄图利用“法拍”的方式将房子“合法”出售,以达到变现目的。

办理过程中,第四检察部干警多方考证,几经询问,并多次前往法院积极沟通探讨,同步与刑事承办人分工合作,加强案情信息沟通。从发现线索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一个月零三天,成功办理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6件,涉案金额162万元,向邵阳县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份,实现了该院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零的突破。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邵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haoshang.cn/news/129937.html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