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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法修订草案:学校必须设体育课,体育老师不用“生病”了

10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对“校园体育”和“全民体育”都做了明确:学校必须开设体育课,保证体育课时不被占用。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拟定每年8月8日为国家体育节。

此次修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自1995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条文由现行法律的54条增加到109条。不难看出,体育法“大修”背后的精准考量。

在草案中,为应对青少年体质下降问题修订的内容引人关注。

据悉,此次体育法修订草案新增“保证体育课时不被占用”和“在校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等条款,以确保学生有充足的体育锻炼时间;修改“体育考试”条款,积极提升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最终实现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

长期以来,教育领域普遍存在对现有考试升学评价体制的片面乃至异化解读,作为“副科”的体育,一直处于尴尬境地。在网上,“体育老师普遍身体不好”已成为名梗。

近年来,“不占用体育课时”、“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等类似要求已在政府部门的多份相关文件通知中有所提及。

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学校体育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文件提出到2020年,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意见对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要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坚持每天出早操等。该意见也明确提出“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

2021年4月,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学校要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要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通过修法,让法律为体育这堂必修课撑腰,将终结体育课被消失、被占的局面。不开体育课、占用体育课,未来将可能成为违法行为。不仅“体育老师的春天来了”,更健康强壮的学生、更活泼有朝气的校园、更完善成熟的教育评价体系,也逐渐来了。

来源:新华社 广州日报

来源:大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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