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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花园镇中心小学制定教师缴费陪餐制度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邓柳琴)为提高学生食堂食品加工质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学生饭菜价实相符,5月4日,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湘教发2014年6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洞口县花园镇中心小学特制定教师缴费陪餐制度。

该制度指出,学生食堂陪餐人员由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陪餐人员坚持同样缴费、同时缴费、同标准就餐的陪餐原则,并做好陪餐值日记录。陪餐教师要主动了解学生就餐情况并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学生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配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出售,应在登记表中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陪餐人员要检查食堂所有餐具是否消毒、是否严格执行饭菜留样管理规定。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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