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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邵阳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教育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24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要求

各县市区中小学按有关规定统筹使用中小学教师正高级空缺岗位,已设置正高级岗位的教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使用本单位正高级岗位,不得挤占中小学教师正高级统筹岗位。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推荐名额,按差额推荐比例(1:1.5)计算核定推荐指标数(其中乡村教师推荐人数不得少于10%)。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各县市区推荐人选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及校外教育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30%(见附件2),近五个学年度(2016年下学期—2021年上学期)教学工作量均达到同学科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2/3及以上的学校党政副职领导可按专任教师申报参评。作为专任教师申报参评职称的学校党政副职领导须在学校公示其个人教学工作量,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

各县市区推荐人选的结构,要与所辖地区教师队伍规模、结构和教育教学水平相适应,统筹考虑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以及与基础教育相关的教育教学教研机构的教师,并注意推荐人选在学段、学科、学校(单位)、城乡间的分布,确保向省教育厅推荐对象中有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为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发挥正高级教师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正高级教师在各区域学校(单位)间合理有序分布,同一学校(单位)推荐到省里的参评人选不超过1人。

二、推荐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凡符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提出书面申请,自主对岗(专业)申报,客观、全面、准确地填写表格,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校(单位)推荐。学校(单位)按照规定要求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委员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70%。考核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证明确认任职年限,并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相关申报基本条件和材料真伪负责,严把材料初审关;参照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方式综合测评,考核推荐参评人员。拟推荐参评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奖项、业绩等)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三)县市区综合考核。根据文件下达的推荐名额,县市区认真做好所属学校的综合考评推荐工作。

(四)确定拟推荐人选。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同行专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审阅材料、实地考核(见附件3)等形式,对县市区推荐的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后,根据省里下达的指标计划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形式审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时,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参评材料,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推荐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10月19日-20日。各县市区按指定时间报送,逾期不再受理材料上报、补充、更换事宜。

报送地点:市教育局12楼教师工作科。报送材料时,按有关文件规定缴纳评审费用。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推荐。严格按文件要求把好申报对象关,确保推荐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预留充足的时间;评审过程科学有序、规范公正;最终推荐结果公开、让人信服。要积极化解推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对推荐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

(二)加大违规处理力度。进一步建立教师诚信机制,健全追溯追责复核机制。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据此获得的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对申报参评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违规参评人员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表》。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追责。

四、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各教育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244号)文件规定的推荐范围、申报条件、材料整理等要求,按程序组织做好全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推荐工作,教学案例中的一堂完整授课视频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区域内具备授课视频录制技术能力的电教、装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信息中心等单位(部门)负责录制。

联系人:谢晓明,电话:0739-5603948 邮箱: 3008647@qq.com

附件:1. 2021年度邵阳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名额分配表

2. 湖南省2021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人员数与比例统计表

3.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244号)

            邵阳市教育局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 月24日


附件1

2021年度邵阳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分配推荐人数

中学校校长、副校长、校级(不含村小、教学点)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及校外教育机构正副职领导推荐人数及比例(≦30%)

其中专任教师(含以专任教师申报的学校党政副职领导)推荐人数及比例(≧70%)

其中乡村教师推荐人数(≧10%)

1

市直

2

≦1

≧1

2

邵东市

6

≦1

≧5

≧1

3

新邵县

4

≦1

≧3

≧1

4

隆回县

6

≦1

≧5

≧1

5

洞口县

5

≦1

≧4

≧1

6

绥宁县

2

≦1

≧1

7

城步

2

≦1

≧1

8

武冈市

4

≦1

≧3

≧1

9

新宁县

3

≦1

≧2

≧1

10

邵阳县

5

≦1

≧4

≧1

11

大祥区

1

1

12

双清区

1

1

13

北塔区

1

1

合计

42

说明:1、各县市区按正高岗位设置空缺情况进行推荐;没有正高岗位空缺的学段,不予推荐;未完成正高岗位设置的县市区,申报材料不予推荐。2、推荐名额在4人以上的,在学段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每个学段都应有推荐对象。3、市直、县市区的教科院、特殊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单独设岗且有正高岗位空缺的可不占推荐名额进行推荐;4、推荐名额在2人及以下的市直、县市区,有特别优秀或业绩突出的,根据学段平衡,经申请同意,可多推荐。

附件2

湖南省2021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人员数与比例统计表

填报单位:                                    县市区教育(体)局(公章)                                单位:人

学段

2021年度推荐人数

其中专任教师(含以专任教师申报的学校党政副职领导)推荐人数及比例(>=70%)

其中学校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及校外教育机构正副职领导推荐人数及比例(<=30%)

其中乡村教师推荐人数及比例(>=10%)

校(园)级党政正副职领导

教研机构及校外教育机构正副职领导

小计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幼儿园

小 学

初 中

高 中

特殊教育

教研机构

校外教育机构

其 他

附件3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邵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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