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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曝光”行动的通告

大祥融媒讯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推进市民素质提升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曝光”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曝光内容

邵阳市城区主次干道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交通场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公园广场、校园周边道路,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外、机关办公楼外等区域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二、曝光时间

2021年8月26日起,常态化对车辆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三、曝光方式

以媒体曝光方式为主,户外广告载体曝光方式为辅,对辖区内车辆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通过邵阳日报邵阳文明网邵阳新闻网云邵阳、爱上邵阳邵阳发布等媒体公开以及户外电子显示屏不定期曝光。

四、相关要求

(一)小型汽车应按照车辆行进方顺向将车辆停入临时停车泊位内,严禁逆向、两车并排、占用两个停车位或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公共场所停放。

(二)背街小巷已经施划道路交通标线,机动车应车头朝向一致、有序停放在道路两侧的停车泊位内,严禁压线、超越禁止停车线或占用消防通道停放。

(三)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应停放在人行道上专门划定区域内,车头统一朝向道路侧,严禁占用汽车停车位或停放在商铺、房屋门前。严禁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公共场所停放。

(四)辖区范围内的修车店、洗车店、销售店不得占道经营作业,不得违规占道临时停车。

(五)严禁擅自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严禁私设停车泊位停放车辆。

(六)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设置、撤除临时停车泊位或擅自设置障碍占用停车场地,影响其他车辆正常停放。

违反以上通告要求以及违反机动车停放有关规定的,将被列入邵阳市车辆乱停乱放曝光台,通过媒体向全社会进行曝光通报。对连续曝光不重视整改的当事人,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从严处罚。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增强文明意识,倡导良好道德风尚,积极参与、支持“曝光”工作,做文明行为的倡导者、示范者、引领者,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告。

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来源:大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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