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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畜禽养殖场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畜禽养殖场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和《邵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绥宁县承办的省第六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

整改目标

完成全县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杜绝养殖场跑冒滴漏、沼液沼气外溢现象的发生。

整改措施

1.对所有规模养殖场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尽快找出存在污水处理能力不足、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沼液沼气外溢污染外环境的问题。所有养殖场必须有排查记录,有问题的当场出具整改意见函。2.立行立改,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养殖场进行立即整改。3.加强日常执法和监督。4.建立长效机制,包括舆论监督,不定期检查等。

整改成效

1、绥宁县华裕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杨昌政养牛场已修建干粪棚、建三级沉淀池。

2、绥宁县旺业养殖合作社已接好沼气池进污管道、做好雨污分离。

存在环保问题的3家养殖场都已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绥宁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2日—2021年8月27日

受理部门:绥宁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9-7611303

联系地址:长铺镇长城路1号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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