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能力不强关于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不强,推动绿色发展、行动不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 号)和《邵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绥宁县组织部承办的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不强,推动绿色发展的能力不强、行动不实,在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强调客观原因多,监管执法不敢动真碰硬,尤其面临新冠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的压力下,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紧迫性和主动性不强,工作推诿拖沓、消极应对,整改标准低、整改不严不实等现象时有发生。 |
整改目标 |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污、铁的规矩问责、铁的办法治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
整改措施 |
1、强化理论学习,深化和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发展理念。 2、强化工作落实,以强有力的举措抓整改。强化责任抓整改, 3、强化奖惩措施,以坚定的态度和决心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
整改成效 |
1.强化理论学习,深化和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方面。一是组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二是理论考试学;三是社会宣传学;四是理论书籍学。 2.强化工作落实,以强有力的举措抓整改方面。一是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推进;二是从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工作;三是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四是明确环保执法职责,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权限下放。 3.强化奖惩措施,以坚定的态度和决心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方面。一是坚持在重点项目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二是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干部考核挂钩;三是加大问责力度。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2日——2021年8月27日
受理部门:绥宁县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739—7611334
联系地址:绥宁县长铺镇朱砂塘社区中心街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