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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加强制度创新有效保证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处理

日前,城步苗族自治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审结了一起涉及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多项争议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未开庭就拿到了调解书。

为了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城步苗族自治县仲裁院设立案前调解庭,主要针对集体劳动争议、疑难案件等重点案件开展案前调解工作,由院长牵头,当日受理、当日组庭,在保证程序期限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实现快调、快结。

此外,为提高工作效率,仲裁院还推行以强化案前引导、优化庭审程序、简化裁决文书为核心的要素式办案方式。将仲裁请求归纳成工资、补偿赔偿金、加班费、年休假、工伤、竞业限制等七类,并制定相应的案件要素调查表,交由双方当事人庭前填写。仲裁员庭审时对双方无争议的要素予以直接确认,对双方有争议的要素同步进行调查和辩论,避免对同一问题重复处理,节省开庭时间,平均审理期限缩短了11天。

来源: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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