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城步苗族自治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审结了一起涉及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多项争议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未开庭就拿到了调解书。
为了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城步苗族自治县仲裁院设立案前调解庭,主要针对集体劳动争议、疑难案件等重点案件开展案前调解工作,由院长牵头,当日受理、当日组庭,在保证程序期限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实现快调、快结。
此外,为提高工作效率,仲裁院还推行以强化案前引导、优化庭审程序、简化裁决文书为核心的要素式办案方式。将仲裁请求归纳成工资、补偿赔偿金、加班费、年休假、工伤、竞业限制等七类,并制定相应的案件要素调查表,交由双方当事人庭前填写。仲裁员庭审时对双方无争议的要素予以直接确认,对双方有争议的要素同步进行调查和辩论,避免对同一问题重复处理,节省开庭时间,平均审理期限缩短了11天。
来源: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