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邵阳新闻 传播邵阳声音
邵商网与您共同讲好邵商故事

“李鬼”扮“李逵” 大祥一男子冒充警察行骗被抓

640.webp.jpg

微信截图_20210806094937.png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8月12日讯(通讯员 蒋开炜)近日,邵阳市大祥公安分局城南派出所破获了一起招摇撞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姚某平冒充人民警察,在外招摇撞骗,最终原形毕露,害人害己。

今年7月份,城南派出所陆续接到两起报警,两家人被冒充人民警察的姚某平,以帮助其更改姓名、免试办理驾照和帮其小孩上重点高中等借口多次索要钱财,先后诈骗金额共计18万元。

接到报案后,城南派出所对此案件高度重视,立即向分管副局长雷志刚报告。随即,在雷志刚的指导下,副所长邵卿带领民警张经纬、林碧野全力开展此案件的侦破工作。三名同志不畏艰辛,经过多日摸排走访和分析研判,最终于7月15日在五一路附近某酒店的房间内将犯罪嫌疑人姚某平一举抓获,并在姚某平所驾驶的车辆内搜查到其伪造的人民警察证、警用制服、警用执法记录仪等大量警用制品。

经审讯,姚某平对其身着人民警察制服,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一事供认不讳。目前,姚某平已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链接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大祥公安温馨提示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市民朋友要提高警惕心理,把好守法“方向盘”,系好防范“安全带”,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人,特别是涉及钱财问题,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法律红线不容触碰!一旦发生被骗,第一时间报警,尽可能减少财产损失。

来源:华声在线邵阳频道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邵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haoshang.cn/news/119153.html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