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邵阳市政协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邵阳市政协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邵阳市政协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政协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邵阳市政协对邵阳市的政策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以及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政协各组成单位和各界别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政协内设机构包括:本单位2018年实际设有6委2室: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提案委、经科委、人口资源环境委、文教卫体文史学习委、法制群团民族宗教委、港澳侨外事委。办公室下设:秘书科、人事科、老干科、行政科、车管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政协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政协本级
第二部分 邵阳市政协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政协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2,15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8.64万元。比上年增加15.62%,占本年总收入的98.48%。 其他收入32.64万元,比上年增加 765.78%。 占本年总收入占本年总收入的1.52%。对比上年其增加17.16%主要原因是:慈善总会增加春风行动拨款11.2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7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8.5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00%。 对比全年减少了1%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40.16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18.64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21.52元,财政拨款支出 1,795.7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44.4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3.8万元,增长 11.1%。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2,118.64万元政府性基金为0.00万元,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日常公用开支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5.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9%。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79万元,减少4.22%。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有会议费未报账。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8.64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12.78%。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286万元,增加15.62%。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中项目预算对比全年有所增加,所以收入整体呈现增加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95.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8.46万元,占75.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88万元,占12.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28万元,占7.2%。住房保障支出98.11万元,占5.46%。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为了支持国家的政策以及各部门的更好发展,相应的支出也会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79.41万元,支出决算为1,795.72万元,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36.09万元,比上年增加48.76%。商品和服务支出589.54万元,比上年减少21.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74万元,比上年减少76.11%。其他资本性支出4.95万元,比上年增加273.08%。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62.41万元,上年无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市政协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5.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8.83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312.05万元、津贴补贴156.55万元、奖金187.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53万元、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6.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4.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5.2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65万元、离休费42.28万元、退休费、抚恤金25.56万元、生活补助19.37万元、医疗费0.4万元、住房公积金98.10万元、救济费9.27万元、医疗费补助3.14万元、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2万元;
公用经费656.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66万元、印刷费23.57万元、咨询费、手续费、水费3.75万元、电费17.8万元、邮电费4.69万元、取暖费、物业管理费11.56万元 、差旅费38.1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9.43万元、维修(护)费25.67万元、租赁费、会议费133.35万元、培训费5.87万元、公务接待费39万元、专用材料费4.11万元、劳务费9.4万元、委托业务费25.87万元、工会经费43万元、福利费1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6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4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9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企业的补贴费用补贴62.4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9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5.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出国出境费用无预算数,但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出境费9.43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为9.43万元,占9.91%。因公出国(境)1批次2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46.77万元,占49.13%。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9万元,占40.97%。公务接待497批次3980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1.45万元,我单 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超过预算数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9.4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邵阳市政协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656.89万元。比2017年减少91.3万元。主要原因是:会议规模比全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106万元,其中:货物66万元;服务40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138.63万元,其中:货物5.28万元;服务133.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0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2018年度邵阳市政协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邵阳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