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邵阳新闻 传播邵阳声音
邵商网与您共同讲好邵商故事

有需求的新邵学子请知晓,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始受理啦!

7月14日,记者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湖南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于7月15日起开始受理,至9月30日结束。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国家开发银行负责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湖南省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预科生。生源地助学贷款覆盖所有教育部门认可的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非全日制学生以及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贷款额度为:本专科生(含预科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综合确定(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毕业后第六年开始按年度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借款学生,需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可以在就读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生源地贷款不得展期,请同学们根据自身升学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期限。
生源地助学贷款详情可查询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具体办理流程与要求可咨询高考前户籍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相关链接:
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邵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39-5603969
新邵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39-3381666

来源:新邵县人民政府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邵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haoshang.cn/news/115813.html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