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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两家单位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 逾期未改被处罚

红网时刻6月26日讯(通讯员 唐海明)近日,邵阳市消防救援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两家单位存在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现象,对此,属地消防救援大队对其采取了行政处罚措施,以此给相关安全责任人警示提醒。

这两家被处罚的单位分别是洞口县橘城国际幼儿园城步县步步旺旗舰店。

5月20日,城步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位于城步苗族自治县西岩镇一居委S219公路西侧的步步旺旗舰店(法定代表人:李某玉)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消防监督员当场依法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1〕第0139号)、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城消限字〔2021〕第0024号),责令该单位于5月24日前整改完毕,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当场指出问题指导该单位进行整改。

5月25日,大队对西岩镇步步旺旗舰店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大队便对其进行立案处罚。

5月27日,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城步苗族自治县西岩镇步步旺旗舰店的李某和张某进行了询问,提取了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于2021年5月27日制作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及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向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告知。该单位承认了违法事实,不提出陈述和申辩。

5月31日,大队给该单位下发了城(消)行罚决字〔2021〕第0006号、〔2021〕第00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城步苗族自治县西岩镇步步旺旗舰店及主要负责人进行法定数额的处罚。同时,大队再次复查,该单位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

无独有偶,相同的违法行为也发生在位于洞口县文昌街道苗圃小区34栋橘城国际幼儿园,该幼儿园及负责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处罚的同时,消防救援部门针对该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一方面加强与单位负责人的沟通交流,一方面派出监督员上门指导服务。通过面对面的沟通教育,相关单位责任人充分认识到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慢慢转变观念,积极整改了隐患,也加强了员工消防培训及设施配备。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消防救援部门也了解到多数经营者对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了解不够,存在放任、侥幸心理。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和安全培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消防素质。

来源:红网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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