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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毒品犯罪案件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邓彬 罗满玲)6月25日,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毒、反毒、拒毒意识,营造浓厚的全民禁毒氛围,新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毒品犯罪案件,并邀请省人大代表刘军、市县代表委员及群众等共20余人参加旁听。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被告人罗某亮、江某等5人涉嫌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中,被告人罗某亮、雷某彬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70余克;被告人徐某学明知被告人雷某彬贩卖毒品,仍为其提供资金;被告人江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帮助雷某彬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10克并容留多人吸食毒品;被告人李某桥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帮助雷某彬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0.4克,被告人罗某亮、雷某彬、徐某学、李某桥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江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新宁县人民法院根据该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罗某亮、雷某彬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判处徐某学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江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李某桥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据悉,今年以来,新宁法院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涉毒犯罪。同时,通过组织毒品案件公开宣判、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禁毒知识专题讲座、参观禁毒教育基地等活动,积极推进禁毒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拒毒、防毒意识,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做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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