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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政法系统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邵阳市政法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政法职能,围绕群众的“急难愁盼”,聚焦优化政法机关公共服务、强化民生领域执法司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

一、市委政法委

1.开展司法救助活动。进一步畅通司法救助通道,优化司法救助程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快司法救助金支付进度。

2.开展关爱牺牲伤残政法干警及其家属活动。及时落实牺牲伤残政法干警及其家属待遇,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其家庭实际困难。

3.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着重增强网格化服务管理能力,通过多元服务力量,构建“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多元力量】-群众”的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公众版+村(社区)微信群”,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社会治安相关公共管理服务。

二、市中级人民法院

4.推行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做到凡是能网上立案的案件,均接受网上申请,及时审核。对当事人选择现场提交立案申请的,不得强制网上立案。设立跨域立案专门窗口,建立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实现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

5.进一步优化对老年人、残疾人的诉讼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预留便捷安全的进出通道,在诉讼服务场所提供放大镜、老花镜、医药箱等老年人常用物品,提供诉讼费现金收取服务,提供纸质诉讼书状模板材料,诉讼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优先做好老年人、残疾人的各项服务工作,不得强制要求老年人、残疾人必须使用自助诉讼服务设备。对需要与法官见面的老年人、残疾人当事人,法官应主动到诉讼服务场所会见。审理涉残疾人案件,应当减少残疾人往返,必要时就地开庭。

6.简化申请执行程序。在办理本院具有管辖权的申请执行案件立案时,执行依据为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无需申请人提供该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立案人员收到立案申请后,应当通过数字法院应用系统中查询等方式,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执行立案条件。

7.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的有效衔接,建立调解组织名册和调解员名册,规范诉前矛盾纠纷化解流程,与人民银行、民政、人社、妇联、公证、交警等单位建立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各基层法院根据辖区内涉诉纠纷分布情况、主要类型及成因,在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乡镇、街道挂牌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并投入运行。真正发挥好人民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8.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以解决律师在参与诉讼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着力点,依托律师服务平台、诉讼服务大厅、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立体化渠道,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9.维护军人及其亲属合法权益。与基层党委、政府以及司法行政、武装部等相关部门联动,积极运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方位做好协调工作。对军人军属追索劳动报酬、抚恤费、社会保险费和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赔偿等案件,依法加大诉讼费缓、减、免力度。

10.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专项活动。为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提供绿色通道,及时立案开庭,缩短办案周期,有条件的巡回审判,就地办案,依法高效审结执行。符合法定条件的直接裁定先予执行,执行到位的款项和物品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有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依法运用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1.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动。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官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将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延伸帮教、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纳入工作范围。

12.加大电信网络犯罪追赃挽损力度。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网络非法集资、网络“套路贷”、网络传销犯罪分子。在审理上述常见多发的网络财产犯罪案件时,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沟通协调与信息通报,发现财产线索及时移送,依法及时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加大涉财产犯罪追赃挽损力度。

13.严惩毒品犯罪。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和走私、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等源头性犯罪,依法严惩毒品累犯、再犯和缓刑、假释考验期或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再次犯罪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并从严把握毒品罪犯减刑条件。严厉惩处为获得购毒资金而实施的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型犯罪和因吸毒后行为失控而诱发的杀人、伤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交通肇事等犯罪。依法惩处零包毒品贩卖。

14.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帮助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生活困难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主动对接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优先救助。开展帮扶司法救助对象活动,回访慰问司法救助对象。

15.加强法治宣传。开展送法进民营企业活动,对辖区民营企业进行摸底,研究企业经营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帮助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开展“一站式建设”和诉讼服务宣传,推广移动微法院应用。开展民法典禁毒、保护母亲河宣传,通过宣讲、悬挂宣传标语、发放通俗易懂的小册子等方式,让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预防校园欺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三、市人民检察院

16.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指示,结合检察机关的实际,加强与教育、关工委、团委、妇联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开展预防性侵害、校园欺凌专项法治教育,积极推进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帮助受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加强对学生、老师及教育行政人员的法治教育,引导督促其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7.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大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强化支持起诉工作,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办理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犯罪,用心用情办好支持农民工起诉维权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8.加大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开辟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优先受理,快速办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挂案”监督,从快处理涉民营企业法律监督申请;帮助指导涉案企业消除安全隐患,通过法治讲座、制发《检察建议》等,保障民营企业合法经营,提升服务质效。

19.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延伸检察职能,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树立主动救助的理念,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调查。办案人员要耐心细致、主动了解被害人的家庭经济情况、获赔情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启动调查核实及申请救助程序。优先救助刑事被害人近亲属未成年人、贫困户、残疾人、孤寡老人、退伍军人等特殊群体,做到应救助尽救助、及时救助。

20.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向来访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求合理合法的,解决到位;诉求没有道理的,要释法说理到位;生活困难的,要帮扶救助到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1.加强服务保障。在案件管理大厅和控告申诉大厅窗口部门摆放雨伞、口罩、纸杯等,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利,切实加强后勤保障。组织开展院内卫生“死角”清扫行动,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干警保护环境卫生意识,为到访群众营造清洁、整齐、舒适、优美、文明的环境。

四、市公安局

22.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国通办”“一门通办”“一网通办”改革。按照公安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决策部署,细化落地我局公安“放管服”改革具体措施。

23.认真落实出入境“八项便利措施”、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工作制度以及车辆(除“两客一危”车辆、校车外)全国“通检”等措施,对“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业务程序进行公示,最大限度地推行“一次办结”。

24.将“放管服”业务整合起来集中办公,将车驾管业务和疑难业务整合起来集中办公,合理规划调整办证大厅布局,设置内部平面图,保持内务干净,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5.建立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设置老年人等需扶助群体窗口,增设便利老年人使用办证的自助设置,提供多种缴费方式,简化老年人办证流程。

26.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设立1至2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实现购车后即能办理上牌的目标,进一步提升专网办理业务。

27.市县两级公安服务大厅增设导办岗,公布业务办理流程,及时为等候办理业务的群众提供咨询、指引等服务。加大推广交管“12123”等自主办理业务APP力度,缩短线下等待时间。

28.缩短居住证办理时间,开设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对企业集体用工及急需用证的申请人,优先受理、优先制证,2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充分发挥湖南公安服务平台的作用,实现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掌上申报、“一站式”办结。

29.派出所全面摸排掌握辖区内因卧病不起或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等不能到公安机关办理证件的情况,由人境部门统筹辖区派出所提供上门采集信息、办证服务。

30.落实“互联网+车驾管”服务工作,联合邮政公司成立邵阳车管网上邮政分所,网上办理“放管服”车驾管8项业务后,相关牌证可邮寄送达。同时建立“交警联络员”沟通平台,加强网上的沟通交流和互动。

31.保障律师的会见权,律师可通过“微监管”公众号和电话提前预约会见时间,并根据需要申请延长会见时间;开通节假日或者法定工作以外时间律师会见服务,进一步改善会见室环境,人性化安排会见时间和会见地点。

32.推进乡村“雪亮工程”建设。科学合理制定市、县两级建设方案,每个建制乡镇、村公共部位摄像头分别不少于10个、3个,加强已建公共部位摄像头运维。

33.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走访活动,组织公安民警“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单位”,每个民警要联系2户群众,至少为人民群众办2件实事。

34.到所联系的村(社区)开展警民恳谈活动,详细记录恳谈情况,如实收集和整理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及时解决并反馈办理情况;发放“民情恳谈联系卡”,卡上载明恳谈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和投诉电话。

35.深入落实“服务‘三高四新’、建设平安湖南”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

36.设置护学岗,加强上学、放学时段学校门口及周边路段的交通秩序和社会面管控工作,有效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

37.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严查各类违法行为,重点围绕学校、医院、商区等重点路段、早晚高峰等重要时段及清明五一、国庆等重点节点,提前规划部署,科学安排警力,优化交通组织,调整勤务安排,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长时间拥堵,营造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38.在城区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邵阳快警”武装巡逻;组织“一村一辅警”开展夜间巡逻,每周开展2次以上村内主要干道的夜间巡逻,每次巡逻不低于1小时,提高见警率,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39.加强对反电诈、禁毒、反恐防暴、应急等知识的宣传力度,对企业实行“上门式”普法宣讲服务,邀请社会监督员、各界群众代表参加“警营开放日”活动,强化警务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40.组织开展“邵阳快警”拉动演练和特警实战演练,开展猎豹突击队反恐演练、应对暴恐事件处置,磨合锻炼队伍,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41.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开展“云端”“猎狐”等专项行动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42.集中开展“云剑”“断卡”“团圆”及打击侵财型犯罪等专项行动,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势头,积极促成失踪被拐儿童与父母相认,努力让离散家庭实现团圆。

43.深入开展“昆仑”、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和跨境赌博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苗、“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知”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持续营造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

44.切实开展“净边”“净土”“拔钉追逃”“集群打零”等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全面治理毒品突出问题,全力整治外流贩毒,防范毒品渗透,全力摧毁贩毒网络,全力开展收戒收治工作。

五、市司法局

45.全面开展“法治惠民·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为群众提供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系列法律服务,现场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46.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组织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集中进村入户走访,调处纠纷,积极为民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7.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在公证、司法鉴定等方面实行困难群众费用减免服务,规范司法鉴定执业,组织邵阳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队为民营企业免费开展“法治体检”,防范法律风险,优化营商环境。

48.深入开展精准送法。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村村响”广播等平台机制,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49.全面推进戒毒场所改扩建工程。扩大吸毒人员收治规模,提升收治水平。打造场所远程视频会见系统,推行便民化远程视频会见制度,扩充戒毒人员亲属会见渠道,实现戒毒人员与亲属异地视频通话,发挥亲情教育的激励作用。

50.开展戒毒站所规范化建设。依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开展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回访工作,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51.实行“最多跑一次”服务。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公证事项,实现当场办结,当日取证。

52.推行清单之外无证明事项。对国内常见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在邵阳市司法局官网进行公示,承诺并坚持清单之外无证明原则。

53.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服务。因特殊原因无法在上班时间前来办证的当事人,可提前预约,指派专人接待办理。对于确有需要及时取证使用的急事急办,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

54.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

55.社区矫正中心提供远程视频会见服务。依照远程视频会见制度,为服刑人员亲属会见提供异地视频通话。

来源:邵阳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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