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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法院开展“送法进民营企业”活动

通讯员 虞淇均陈湘佳)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营造国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新宁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6月12日,新宁县人民法院专职委员姚继元带领民一庭庭长唐良兵、民二庭庭长邓安仲一行来到新宁县蔚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该公司高管及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新宁县蔚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新宁县马头桥镇民营企业家彭丽君回乡投资创办的一家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民一庭庭长唐良兵首先向蔚旭地产各部门负责人就新宁法院开展“送法进民营企业”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内容、重大意义等作了全面细致的讲解。而后,法院专职委员姚继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分析民营企业在运营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结合审判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宣传法院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并针对蔚旭地产各部门在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一一释法析理,引导该企业正确、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

参加座谈会的蔚旭地产公司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均表示送法进民营企业活动意义重大,不但让他们了解了党和国家平等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也帮助企业管理人员提升了法治意识,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营造了更加稳定、公正、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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