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十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1. 严禁结党营私
2. 严禁拉票贿选
3.严禁买官卖官
4.严禁跑官要官
5.严禁个人说了算
6.严禁说情打招呼
7.严禁违规用人。
8.严禁跑风漏气
9.严禁弄虚作假
10.严禁干扰换届。
二、省委“六不得”换届纪律要求
1. 不得参与或帮助、协助他人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2. 不得收受他人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贿赂或者好处;
3. 不得接受他人请吃请喝、旅游健身等活动安排;
4. 不得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者营私舞弊;
5. 不得通风报信、跑风漏气或者私下议论、散播换届事宜;
6. 不得阻挠、干扰换届正常工作或者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
三、市委“七个严格”选人用人规定要求
1. 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自行其是、任意突破;
2.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不得无视规定、触犯纪律;
3. 严格执行任前事项报告有关规定,不得该报不报、违规操作;
4. 严格执行县市区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有关规定,不得流于形式、查任脱节;
5.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和职数管理有关规定,不得违规超配、边超边配;
6. 严格执行“凡提四必”等有关规定,不得简化倒置、缺失程序;
7.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不得姑息迁就、追责不力。
四、换届选举会风会纪“八不准”要求
1. 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或请他人代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
2. 不准在会场内接打电话、玩手机、发微博微信、交头接耳,在会场外长时间逗留,影响会议秩序;
3. 不准在会议期间饮酒、组织参与吃请活动或接受会外人员宴请,擅自到会议安排地点外食宿、出入娱乐休闲场所;
4. 不准接受或赠送任何礼金礼品,代表、委员会客一律在驻地宾馆大堂进行,不得将来客带入房间;
5. 不准借助代表、委员的影响力办私事、谋私利,借机开展宣传、促销活动,擅自散发各种资料,组织或参与串联、拉关系等非组织活动;
6. 不准以威胁、欺骗、利诱和其他非法手段妨害代表、委员正确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7. 不准编造或散布谣言,诬告或诽谤他人,影响和干扰选举工作;
8. 不准阻挠对违反会风会纪、干扰破坏选举等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来源:隆回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