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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江法庭针对“结收比”低建章立制

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洞口县人民法院石江法庭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查摆法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检视,剖析根源,针对2021年前四个月案件结收比偏低,制定如下措施:

第一、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严明工作纪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办案全过程,更加积极主动地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

第二、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缩短办案周期,加快结案进度。确定开庭后“五个工作日内结案的制度”。加强院庭长对案件办理的监管。开庭后五个工作日内未能结案的要向庭长汇报,开庭后一个月内未能结案的要向分管副院长进行书面说明。

第三、做细庭前工作,加大送达力度,尽力防止因送达问题而迟延开庭;庭前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固定当事人的基本诉求,明确无争议的案件事实,罗列庭审须查明的关键事实,提高审判效率,防止因准备不足而多次开庭。

第四、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提高审判质量,严防加快结案进度而导致案件质量滑坡。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做起,注重实地调查核实,注重依靠人民群众查明案件的真相,注重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与诉求,注重释法明理。

来源: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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