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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法院多措并举为民解忧

邵阳新闻网5月17日讯(通讯员 杨章佳)自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绥宁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向社会公布了十三条司法便民利民承诺,通过出台便民诉讼服务措施、开展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开展民情大走访等方式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的烦心事、忧心事,赢得人民群众好评如潮。

诉讼服务便民利民

为进一步便利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诉讼,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专门的诉讼服务窗口,安排专人为他们提供诉状填写、立案登记、费用缴纳、诉讼调解等一站式诉讼指导。并开通网上自助立案、网上调解、网上缴费、跨域立案等网络诉讼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便利的诉讼服务。自3月份以来共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诉讼服务40   人次,办理群众网上立案7起。

罗某2019年借给家住长沙的好友5万元,但借款到期后好友却没有偿还,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绥宁法院诉讼服务工作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被告人居住在长沙,收入来源和财产也主要在长沙,为了保障申请人判决生效后能依法得到更好的执行,在得到其同意后,诉服中心工作人员将其材料收集齐全然后通过跨域立案系统,将案件移送给了长沙市岳麓区法院立案。罗某表示在家乡的法院就能完成外地法院的立案,给他节省了诉讼成本,十分便利。

执行攻坚保民护民

4月6日,该院以邻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等案件为重点,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该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对所有涉民生案件进行梳理,制作专门台账,逐案制定工作方案,分成两个执行小组,深入该县各乡镇开展为期1周的专项执行。在专项执行期间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7 件,执结到位金额20余万元。

年近90的刘某在行走中被袁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倒致受伤昏迷,法院判决袁某赔偿刘某经济损失7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后,袁某却坚称自己并未撞到刘某,刘某系自己跌倒,一直不肯支付执行案款。刘某年事已高,治疗需要大量费用,双方家人情绪十分激动,案件处理不好容易导致双方矛盾升级。考虑到案件特殊性,绥宁法院成立了案件办理专班,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协调,快速促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民情走访亲民爱民

为提高群众法治意识,3月24日至3月27日,该院结合民情走访活动积极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该院干警深入农家院落、乡镇赶集市场和乡镇企业,倾听群众心声,力解群众难题,并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走访中,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04条,当场实现群众“微心愿”54个,对于需要相关部门才能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并移交党委政法委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在走访过程中该院干警了解到很多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照顾,因农村老年群众本身对智能手机网络支付功能不熟悉,加之缺乏对留守儿童的监管,存在很多留守儿童偷偷进行网络游戏充值的现象。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该院干警详细地向群众讲解《民法典》关于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相关规定,并指导群众依法维权,经过和游戏运营商的沟通,部分运营商表示如核实属实,将退款。

3月27日,该院院长张乐邀请了关峡乡茶江村20名群众代表参加民情恳谈会,认真听取群众们对政法队伍的意见和队伍整顿的建议。共收集群众意见16条,并对群众的意见建议一一进行了解答。当听到该村因灌溉设施损毁,导致数百亩农田无法耕作的情况,张乐立即组织村支两委利用该院拨付的帮扶资金购买设备,恢复灌溉供水,保障了春耕的正常进行。

来源:邵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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