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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保3月起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

  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邓跃权)2月28日,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保业务培训会议,对全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保委托经办服务事项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为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参保居民意外伤害保障水平,从2019年3月1日起,隆回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保正式委托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隆回支公司承办,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网络、查勘优势,实现意外伤害医保经办更专业更高效,待遇补偿更公平更公正。

  根据《隆回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委托经办服务试行办法》规定,实施委托经办后,参保居民发生意外伤害,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的,在首次入院24小时内应向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隆回支公司报案,报案电话0739-8888025;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在48小时内向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隆回支公司报案。伤者出院时凭保险公司出具的《查勘报告》、《意外伤害补助审批表》和相关诊疗资料到医疗机构结算窗口即时结报;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出院后持相关诊疗资料及保险公司出具的《查勘报告》、《意外伤害补助审批表》,到保险公司设立于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的意外伤害结算窗口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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