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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交警:严格执法显温情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6日讯(通讯员 胡明 伍先安)“谢谢你们开车送我小孩回家,我以后骑车接送小孩,一定遵守交通法规,做个文明守法好市民。”4月14日下午,当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祥交警大队民警决定开警车将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马女士的一双儿女送回家时非常感动,并向执法民警作出上述承诺。

当天下午2时,大祥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西湖桥头丁字路口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4时20分许,马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西湖路由南往北行至至执法点时,因涉嫌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查。当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时,执法民警发现,不仅车后坐上搭载一名小女孩,在鞍坐前部的置脚位置上,还蹲着一名小男孩。

执法民警见状,当即告知驾驶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相关规定,详细讲解违法驾驶的危害性,希望她从安全角度出发,守法文明骑乘,因其涉嫌违法载人和未佩戴安全头盔,分别作出了罚款20元和50元的处罚规定。马女士在接受处罚时称:“为了方便接送孩子上下学,她忽略了违法驾驶是否安全”,并当场表示,以后接送小孩,她会选择乘坐公车,或和丈夫分别骑车接送。

由于当时正在下雨,又不能再违法搭乘小孩回家,就在马女士犯愁时,民警当即表示愿开警车送她的两个小孩回家。小孩子们听说可以坐警车回家,格外高兴。坐上警车后,9岁小女孩和民警一路交流,她和弟弟理想都是想当一名人民警察。当警车把他们送到家门口后,民警耐心地教导他们,不仅要做个遵守交通法规的好孩子,还要做个懂事听话的好学生,只有这样,才能安全出行并考上好学校,实现自己当警察的梦想。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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