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邵东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下达(2019)第0838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周官桥乡联合村一书包厂一负责人予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叁佰元整。
当天上午,周官桥乡乡长刘伟带领安监、派出所到辖区内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发现联合村一书包厂管理十分混乱,存在关门生产、应急通道堵塞、员工没有经过消防演练和培训以及作业区域和生活区域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问题,且生活区域使用明火、地面上有烟头等安全隐患。刘伟随即要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该书包加工厂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并对该厂实施停电措施。
谁知该厂的安全负责人公然阻碍安全生产监管,谩骂执法工作人员,并当场撕烂封条,妨碍安监执法。乡长刘伟立即调度派出所长对当事人进行立案处理。经过安监部门的教育,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处罚。
来源:邵东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