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5月9日至8月8日,新邵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党委开展了巡察,9月30日,新邵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岳坪峰管理处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十分严肃紧迫的政治任务,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推进项目建设的有利契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委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立即召开了处党委会议,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巡察和整改工作期间,先后召开了6次处党委会、4次全体干部职工会、1次项目建设专题调研和1次公园区域内违规违建情况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制定了整改措施,增强了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全面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县委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立即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处党委书记、处长孙三喜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处长刘凌云和副处长刘勇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二级机构新邵国有龙山林场负责人为组成成员,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凌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分管领域工作整改落实。孙三喜同志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做到“全程参与、全心投入”,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的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其他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把抓业务工作与巡察整改落实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持问题导向,力求整改实效。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0类21个具体问题,我处党委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举一反三,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了33条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每个具体整改问题一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建立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压实工作责任,逐一认真加以整改落实。为进一步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制定了“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党委2020年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并扎实做好会前准备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邵县委第一巡察组共向我处反馈3个方面10类21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33条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对2名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具体问题: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制订了2020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按月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一月一专题,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原著悟原理,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夯实理论基础,努力提高理论水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至目前止,累计组织了12次集中学习,并认真地做好学习记录。二是制订并落实《岳坪峰管理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以党委中心组学习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学习,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学习形式,注重学习效果,做到学以致用,加快推动园区项目建设进度。
(2)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责任缺失,疏于管控。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召开了1次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范围,把意识形态工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强化“一岗双责”责任落实,管好阵地把好导向抓好队伍,管控好舆情,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二是制定和完善了《2020年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岳坪峰管理处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关于落实意识形态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委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提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2.关于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具体问题:
(1)聚焦主责不够。
整改情况:我处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班子成员分工和各科室人员工作职责进行了调整,下发了《湖南新邵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关于领导班子分工、各科室人员及工作职责调整的通知》(新岳森【2020】48 号),要求全处领导和干部要聚集主责主业,认真落实县委中心工作,积极谋划,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经营安全管理、资源保护等工作上;同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到龙山办公楼办公时间,深入一线参与公园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旅游开发、经营安全管理、资源保护等工作,全面了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分析原因,积极协调解决,全力推进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通过整改,全面完成了2020年县分重点项目建设任务指标。
(3)项目融资、建设工作力度弱。
整改情况: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力度弱的主要原因是建设资金短缺。为此,我处主要领导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争取在“十四五”期间拓宽融资渠道,千方百计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公园形象,打造新邵全域旅游新名片。今年已全面完成了县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
(4)对二级机构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景区规划管理。严格按照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整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切实加强对公园区域内建房管理,严格加强管理,对未批先建、已批多占、违规违建、乱搭乱建等现象,一经发现,立即报告有关执法职能部门依法强制拆除。12月,对公园区域内违章建房情况再一次开展了全面清查,对王益兰、孙艳2户违章建房户下发了停建通知书,要求自行拆除。对刘泽选等户的违法建筑再次进行了核实,形成了调查汇报材料并向县人民政府专题汇报,建议组织县拆违控违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予以强制拆除;草拟了《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区域内房屋建设管理办法》,建议以县人民政府的名义行文下发执行。关于陈保华的住房问题现已选址并报批获建。二是切实加快龙山林场职工危房改造。12月,我处对龙山林场职工住房情况,特别是危房情况进行了一次清查,拟定了危房改造方案,并积极对接住建等职能部门,争取项目和相关政策,加快危房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对捞底石工区罗庆初住房为危房问题,已要求其搬出,另找住房。三是切实抓好龙山林场电力设施的改造升级。我处对林场内各工区的电力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形成专门调查报告,呈报电力等部门,争取农电改造项目,消除景区内安全隐患,确保职工用电方便安全。四是切实加快景区通讯设施建设。我处已与移动、电信等通讯部门进行了对接,要求加快景区通讯设施项目建设,确保景区通讯讯号全覆盖、无死角,确保景区旅游经营安全和景区森林防火安全。
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党委的集体领导,做到集思广益,充分发扬民主。同时,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通过整改,集体领导和发扬民主得到了有效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
(二)关于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方面问题
1.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不力、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六个履职”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培养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对反馈问题关于管理处的红头文件和巡察会议记录中出现的错误,已由负责党建工作的石佳彦同志和办公室人员进行了更正并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替换。二是切实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加大问责处罚力度。对负责党建、文秘工作的石佳彦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并提出了严格要求。通过整改,干部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的氛围已经形成,并转化为工作效能。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仍然存在问题。具体问题:
(1)非本单位公职人员和公务车辆费用开支违规报销入账。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查。对非本单位公务车辆湘E2SL36自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在管理处报销各项费用76536元问题,已安排财务、纪检人员进行了核查,认为确实是因单位业务工作需要而发生的费用,应由单位报销。二是严格费用报销管理。今年对湘E2SL36车发生的交通等费用中,属于岳坪峰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和其他指挥部开展工作发生的费用,全部在各项目协调指挥部报销,没有在管理处报账。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公务车辆费等各种费用的报销和支付。
(2)违规发放创卫补助。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规定发放各种津补贴。对违规发放创卫中餐和交通补助共计19500元,在立行立改时全额退回并上缴县纪委。
(3)重复领取生活和交通补助。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下乡补助、出差补助和扶贫工作补助相关制度规定。对重复领取补助问题,安排财务、纪检人员对重复领取下乡补助、出差补助和扶贫工作补助进行了认真清查,对扶贫队长谢笔尖同时报销下乡差旅费14950元予以收回;对段拥文和刘干初重复领取出差补助和下乡补助440元和260元予以收回。对上述收回款项共计15650元在立行立改时已全额上缴县纪委。
3.关于资金管理、资产处置等方面管理待加强问题。具体问题:
(1)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和费用开支管理,严格按标准按用途等报销各种费用开支,严禁弄虚作假报销费用。对反馈的用“打印纸、硒鼓、矿泉水发票报支米、油、副食等生活开支10228元”问题,经纪检、财务人员核查,系管理处龙山办公室办公用品和食堂生活开支,开支属实。因调账没有必要,故由财务人员以“附注”形式加以补充说明。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开支,加强审核监督,确保费用开支与实际使用用途相符。
(2)支出存在“白纸条”入账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白纸条”报账现象。对反馈的“预缴电费手工收据代替电费正式发票报销入账”问题,我处安排财务和办公室负责电费缴纳的人员,对已入账的9000元电费到电力部门进行了核实,并取得了电力部门开具的税务发票,对原有财务报销资料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二是严格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准确核算。对预交的电费按经办人作“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
(4)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往来款项的清理。经核查,单位为干部职工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垫付款实际为128053.52元,其中离岗创业人员肖雪飞为13280.22元。因单位工作经费紧张,2019年干部绩效工资既没有预发,今年也没有发放。经2020年8月19日处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按照2018年标准的80%预发2019年干部绩效工资,同时扣回单位垫付的养老保险个人部分款项,除离岗创业人员肖雪飞外,其他人员款项已全部扣回。另单位代离岗创业人员肖雪飞同志垫付职业年金4906.7元,连同养老保险个人部分13280.22元共计18186.92元,已通知肖雪飞同志在规定期限内将上述款项缴至单位财政专户。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今后单位不再为干部职工垫付养老保险等个人承担部分。
(5)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对反馈的“森林防火宣传开支(宣传车费用、广告牌制作费、印刷费)共计64450元,报销后资金拨付给单位出纳陈彬和本单位安保科科长谢某手中,未见直接支付给最终收款人的相关依据”问题,我处安排纪检、财务进行了调查核实,上述款项中防火宣传资料费开支2000元,防火宣传及日常防火开支17500元,防火宣传牌费用45000元,均确实以现金直接支付给车主和广告公司,且收款单位出具了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今后,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凡对外支付的各种费用一律由国库直接支付给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单位,以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6)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原有固定资产管理,按程序审批报废。对反馈的对原有固定资产无台账管理、账实不符问题,安排办公室、财务等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确实已达使用年限且不能再继续使用的,按报废程序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经清查核实,对原不应计入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项目,如2014年购入的硬盘、U盘、无线见网卡、2016年的电脑耗材及2017年照明电器等耗材等共计4466元;以及已接近使用年限、损毁严重且不能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项目,如2014年购入的1+1+3人位办公沙发一组和会议椅6把,账面原值6440元,以上共计10906元(原值),均已向县国资局书面报告,同意作报废处理。二是加强对新购固定资产的核算,切实做好固定资产的台账登记与管理,做到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确保固定资产不流失。对反馈的2018年度新购的打印机2台3190元、档案柜2个1400元、办公桌和办公椅各1张2200元,合计6790元未做固定资产登记和核算问题,经清查,资产均在,只是在核算时错列“办公费”进行报账核算,由财务人员进行账务调整处理,列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通过整改,单位加强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达到了账实相符。
4.关于林相改造工程项目管理较为混乱问题。具体问题:
(1)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仓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县关于国有资金投资管理相关规定和办法,扎实做好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用地审批、施工图审、项目预算、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杜绝仓促启动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合程序。
(2)随意变更项目内容。
整改情况:对反馈的关于林相改造项目结算价格与中标价、协议约定价不符的情况,我处安排刘勇副处长牵头,组织纪检、规划建设科对林相改造项目招投标、施工、验收、结算等进行调查核实,在巡察期间已向县委第一巡察组提供了调查汇报材料。整个项目实施公开透明,没有暗箱操作,没有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
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我处研究制定了《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无论项目大小,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并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图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与质监、安监和监理方一起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监审小组通过询价确定的价格进行结算,不能随意改变工程项目结算价。
(三)关于基层党委织建设有欠缺,选人用人欠规范方面问题
1.关于基层党委织建设需加强问题。具体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按程序、按要求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制定了《岳坪峰管理处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确保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地开展。同时,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开展好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既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又要认真归纳整理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分类建立台账,切实加以整改落实。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组织生活会制度》,确保按要求按程序开会。同时,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完成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开展互评查摆问题、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对照检查发言、支部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征求意见和建议、归纳问题整改清单等各个环节任务,坚决杜绝走过场。三是规范开展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和党员民主评议评定工作,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强化措施,建立健全了“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二是认真执行会议记录管理制度,规范会议记录,保证所记录内容的真实性,杜绝模式化行为的发生。通过整改,能够把“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委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主要途径高度重视起来,并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
(3)党费收缴不足额,部分党员党费收缴存在抹零头的现象。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费收缴规定》规定,对2020年1-6月党费进行了认真清查,补收党费156元,确保按月、足额收取党费,坚决杜绝抹零头现象,及时将党费上缴,并将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通过整改,现全体党员都自觉按时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
(4)智慧党建资料上传不及时。
整改情况:切实加强党建基础工作,夯实智慧党建工作基础,安排石佳彦同志专门负责,及时将“三会一课”等党建资料上传。补充上传了2019年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1次,党课记录3次。通过整改,2020年的智慧党建资料做到了及时上传。
(5)未执行支部书记改选程序。
整改情况:组织机关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熟悉支委和支部书记改选程序,确保改选程序合法合规。今年4季度,按程序按要求指导龙山林场总支部矿山支部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
(6)资料把关不严谨。
整改情况:安排督促负责党建工作的石佳彦同志更正了2017、2018年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出现的错误,并对党建工作其他各种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检查,完善了党建工作相关资料。通过整改,加强了工作责任心,各种文件及会议资料准确无误。
2.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不到位问题。具体问题:
(1)岗位配置不齐。
整改情况:我处主要领导已向县委、县委组织部进行了专题汇报请示,争取县委主要领导重视,配齐处党委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
(2)科室人员分工不科学。
整改情况:我处根据岗位设置方案和工作需要,召开了会议,对科室人员及其工作职责进行了适当调整,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团结合作。
(3)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后备人才培养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方面,加强对单位年轻优秀干部的培养,安排参加旅游、公园管理、工程项目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今年安排规划建设科刘干初同志参加了全市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培训。另一方面,争取县里支持,招录或从外单位调入专业人才,解决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问题。
(4)人员结构失衡,老龄化严重。
整改情况:今年县里新安排了一名退伍军人,为我处输入了新鲜血液。
3. 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具体问题: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为切实加强党委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2020年,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方案》等文件。严格按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各种工作方案,杜绝简单地从网上抄袭图应付,并做好会议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归档。通过整改,我处党风廉政建设警钟长鸣,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全年无一人被县纪委监委处理追责。
(2)纪检监察机构力量不足,纪委班子配备不到位。
整改情况:专题向县委、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请示汇报,争取配备配齐纪委班子成员,确保正常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3)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信访件处置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实行主要领导阅信批办制度,按要求办理信访案件,同时在系统内开展一次影响稳定的信访问题和遗留问题的排查与化解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稳控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系统内和谐稳定。如对因林场栅户区改造问题的信访积案,对信访人黄少初进行了上门交流沟通,按程序进行了调查答复和回访,反映较好,人员基本稳控。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已完成了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我处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大美湖南之心建设凝聚正能量。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相关事项,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委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处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深化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继续抓好深化整改和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进一步整改落实。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项目建设。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园区项目建设的重要契机,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完善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打造新邵旅游新名片,为建设大美湖南之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今后我处将以此次县委巡察为契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压紧压实责任,为岳坪峰国家森林公署园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9-3660168;电子邮箱:tanqingshan@126.com
中共湖南新邵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
来源:新邵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