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新邵县司法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廉洁单位”创建工作,对“创廉”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落实。
创建“廉洁单位”是激励干部活力、提升工作效能的需要,是严格依法履职、树立先进典型的需要,是树立单位良好形象、树立模范部门的需要。自全县“廉洁单位”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新邵县司法局积极响应县纪委监委号召,认真贯彻落实县“廉洁单位”创建要求,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创廉”工作,明确局创建工作机构、分管责任人及专门工作人员,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对“创廉”任务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责任分解,要求全局上下提高认识,人人参与,推动廉洁思想、廉洁制度、廉洁纪律、廉洁文化全覆盖。
该局党组积极发挥“创廉”工作主体责任,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线,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全局上下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坚决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针对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制定了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措施,并加强制度完善与执行,促进规范化管理;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依法行政、作风优良、办事效率高、廉洁意识强的司法行政队伍;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在全局开展“创廉”宣传,营造了风清气正、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
来源:新邵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