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盖章):邵东市林业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容琴 序号 检查事项 实施依据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检查内容(项目) 拟实施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频次 承办机构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备注 1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检查 林草种子质量监督检查 《种子法》第46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19条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林草种苗生产企业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情况、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质量情况、林草种苗质量情况 3-11月 现场检查 一次 审批投 造林绿化股 跨部门联合检查 牵头部门:市林业局 配合部门:市市监局 2 林产品质量监测 《湖南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六条 林产品生产、初级加工企业 林产品食品安全 3月一10月 现场检查 一次 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否 3 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监督检查 《中化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5条 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经营利用企业 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监督检查情况、台帐、合法来源证明 3-12月 现场检查 一次 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保护股 否 填写说明: 1.检查事项、实施依据、承办机构栏原则上应与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其中,“实施依据”栏需列明以下内容:①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含规章令号);②具体条、款、项、目;③引用相关条文原文。 2.根据投诉举报、转(交)办、数据监控等实施的触发式行政检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计划。 3.“检查方式”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三种,各单位在该栏目中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具体检查手段等表述。 4.第四栏中“具体检查对象”应列明具体检查对象名单,或者精准描述检查对象具体范围;“备注”栏,需明确本项检查是否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或一般检查等情形。 5.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本表应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备案后,由制定机关15日内协调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6.各单位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一致后,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表格栏目外适当增加栏目。
来源:邵东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