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为应对近期强降雨过程,根据市应安委《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邵市应安委〔2025〕6号)文件精神,鉴于绥宁县当前防汛形势,绥宁县应安委决定:自6月8日5:30起,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和抢险力量预置等工作,突出抓好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小河流、城市低洼地带、中小型水库、在建涉水工程、切坡建房点农村危房、非煤矿山及全县范围内易灾村的巡查防守工作,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绥宁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6月8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