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25年北塔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湖南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湖南省和邵阳市有关规定,邵阳市北塔区教育局负责认定户籍所在地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以下简称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的,可在北塔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北塔区户籍;
2.在北塔区居住,并持有北塔区有效居住证(须持有北塔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
3.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北塔区行政区域内;
4.驻北塔区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持有北塔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北塔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应届毕业生仅在2025年上半年可在学校所在地认定,2025年下半年回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应在北塔区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在证书有效期内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要求认定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7.通过无犯罪记录和从业禁止核查。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四、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 ”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 ”入口进行申报。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2025年北塔区认定机构名称:邵阳市北塔区教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种类: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联系方式:0739-5623801。
发布公告网址:北塔区人民政府https://www.beita.gov.cn/。
(3)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认定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与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4)向邵阳市北塔区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
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批次:
上半年:5月25日8:00—6月25日17:00;
下半年:10月9日8:00—10月24日17:00。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并对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进行操作,如实完整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和报名信息,并注意下列细节:
①上传本人近6个月内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为JPEG,小于190KB,24位RGB真彩色;宽290-300像素,高408-418像素,照片无明显畸变;照片必须显示申请人头部、双耳、眉毛、肩的上部,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肩膀以下不得出现,不得侧身;照片背景必须为白色背景且无边框,申请人请勿穿着白色服装。不得使用手机翻拍旧照,照片处理软件仅限使用于照片尺寸剪裁,不得对面部进行任何修饰,照片必须图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使用手机自拍,不得自行背靠墙壁拍照,照片中不得有阴影。
B.“非驻邵高校在读学生”请将①北塔区户籍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②北塔区居民的居住证双面(居住证办理凭证、暂住证、居住证明办理回执单皆不予认可)③驻邵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④港澳台居民持在邵阳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上四种属地身份材料其中之一制成 PDF文件(500KB 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身份证明”项。
邵阳市北塔区教育局
来源:北塔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