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盛城客货邮融合发展有限公司的新宁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县创建项目第二批次15辆燃油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县创建项目第二批次15辆燃油车采购
2、采购代理编号:HNQFW2024-HW-038
3、采购项目预算:3570000.00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3570000.00元
þ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3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 (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配置参数要求
数量
采购预算单价(元)
采购预算总价(元)
/
新宁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县创建项目第二批次15辆燃油车采购
燃油客运车
详见“技术性能指标”
15辆
238000元/辆
3570000.00
交货期:签订合同协议书后30日历天内。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扫描 件 ;
(3)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 ,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客车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汽车销售代理经销商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9 日至2024年12 月16 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17:00(北京时间)到湖南全方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新宁县金石镇解放路时代广场斜对面沙县小吃二楼,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2、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ning.gov.cn/)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 月30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2 月30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湖南全方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新宁县金石镇解放路时代广场斜对面沙县小吃二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ning.gov.cn/)、新宁城发集团(https://www.xncfjt.net/)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新宁县盛城客货邮融合发展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政务中心7-8楼
(3)联系人:李先生
(4)电 话: 155 2602 0996
(5)邮 编:422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全方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解放路时代广场斜对面沙县小吃二楼
(3)联系人:李湘 、郑玉明
(4)电 话:0739-4755806(办)
(5)电子邮箱:465090715@qq.com
十一、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
2、缴纳方式: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用途栏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将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30前转入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账户名:湖南全方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湖南新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820 119 000 033 422 91
来源:新宁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