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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北塔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李光明等职务自然免除的公告
时间:2024-08-24   来源:北塔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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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邵阳市北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任命的人员,如果其所在单位机构撤销、合并以及不再作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其职务自行终止,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的规定,因机构改革,北塔区自然资源局李光明,北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徐科,北塔区商务局张敏,北塔区住建局徐昭军,北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苏日君,北塔区交通局刘晚丰、区信访局李梅杰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公告。

邵阳市北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

来源:北塔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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