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洞口客户端11月22日讯(通讯员:刘华军)近日,洞口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与高速交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任某某驾驶的山东牌照重型厢式货车装载了11件锂离子电池,且任某某所属货运物流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联合执法人员当场进行立案调查。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辆装载11件锂离子电池从四川省宜宾市运往福建省宁德市,途径沪昆高速洞口高速服务区时被查处。该货运公司雇佣的驾驶员任某某无运输危险品从业资格,且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涉嫌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目前,洞口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已对该货运物流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