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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将对“僵尸船”开展专项整治
时间:2018-02-07   来源:新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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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新宁县召开“僵尸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湖南省总河长令(第2号),加强船舶安全监管,规范船舶作业、航行、停泊行为,确保全县通航水域的航运、防洪和生态安全。县委副书记、县长谭精益,副县长李爱铭出席会议。县交通海事、水利、环保、渔政、旅游等有关部门及涉船乡镇负责人参加会议。

  “僵尸船”的存在,严重影响河道水域航运、防洪和生态安全。2017年11月24日, 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签署总河长第2号令,要求全省各地立即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顿全省河道水域长期停泊不用、无人管理的船舶(即“僵尸船”),消除安全和污染隐患。

  会议指出,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2018年3月10日前全面完成辖区内“僵尸船”整治任务,规范船舶管理,全面落实船舶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好船舶锚泊区的建设,防止汛期船舶走锚冲撞桥梁、电站闸坝等安全事故发生。

  谭精益指出,认真做好“僵尸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是落实《省总河长制2号令关于开展“僵尸船”清理整治的决定》重要任务。谭精益强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的会议精神,“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举措,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宣传引导,严格考核奖惩,全面抓好新宁县“僵尸船”清理整顿工作,圆满完成整治任务;要巩固成果,常抓常管,真正建立船舶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努力维护新宁县水上安全,杜绝洪水期间船舶走锚现象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提升防灾救灾能力,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各乡镇(街)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僵尸船”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分类处置要求,一船一证;各相关单位要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要以综合整治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规范,构建长效机制。

  会上,新宁县级总河长谭精益还为涉船乡镇颁发了新宁县2018年“僵尸船”专项整治工作河长令。

来源:新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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