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8时,新宁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联合县住建、规划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县城规划区内观瀑村李某、飞虎村江某、水冲园艺场李某等三户违法用地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
县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在例行巡查时发现,上述三户村民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动工修建建筑物,且建筑物也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多次予以制止并下发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恢复土地原貌,他们不听劝阻,仍继续施工。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联合县住建、规划等部门共同对其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来源:新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