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新宁县为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和社会保障问题,出台了《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宁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新政办发〔2017〕5号)。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行以养老保险为主,其他保障相结合。该办法对保障对象及确认程序、参保缴费补贴标准、资金来源和管理、部门职责、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两次公示、多级审核,享受养老保险补贴。被征地农民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任意一种,个人享受的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一致。目前该县已为5860余名被征地农民办理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来源:新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