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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救急难”兜底保障接民心暖人心
时间:2016-11-01   来源:新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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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政府,感谢县民政局为我解决了困难救助,您们是我家的大恩人!”近日,家住新宁县金石镇白沙片区8组村民陈翩翩哽咽着对前来探望的民政局工作人员表达着感激之情。现年24岁的陈翩翩刚大学毕业,待业在家,全家6口人,爷爷、奶奶是古稀老人,且体弱多病,父母都是农民,在家务家,可天有不测风云,去年,父母亲同遭车祸,伤势严重,在医院住院三个多月,花费医药费近二十多万元,还有一个在县城一中上高中的弟弟,全家的收入全靠父母来维持,今年5月她自己在找工作体检时,查出有先天性心脏病,需马上住院手术,七月份,在湘雅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药费近十多万元,接连来的变故,使这个家庭近已崩溃,新宁县民政局在得知情况后,立即启动了“救急难”机制,为其送去了救助金,为他们一家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

  2014年,新宁县被省民政厅定为“救急难”试点县,2015年又被国家民政部定为救急难综合试点县。2014年,新宁县民政局以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正式启动了临时救急难工作。主要是针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等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新宁县民政局接乡镇或社区报送后第一时间启动救助机制,及时发放救助金,使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兜住了底线。目前依托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公开办事流程,在各乡镇服务大厅或民政办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明确转办、交办服务流程,为遭遇急难问题的群众提供“绿色通道”,方便群众“求助有门”。全县实际运行“救急难”试点工作的16个乡镇已全部覆盖。并按“救急难”工作要求,完善出台《新宁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在救助范围上实现全覆盖,不论户籍(非户籍常住人口)和人员身份,将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其他特殊困难而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和个人全部纳入救助范围。让每一个遭遇困难的家庭和个人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据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介绍,为打造新宁县“救急难”特色品牌,确实为群众救急救难,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提高临时救助额度。针对“生活类困难、急难性困难、支出性困难”家庭提高救助标准,使救助标准水平和目前的市场物价上涨水平相匹配,在公平与效率基础上,真正体现出“救急”的效果。二是规范救助申报审批程序。按照科学、规范、民主的工作要求,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采取事前审批与事后审批相结合、分级审批与直接审批相结合的办法,最大程度地帮助困难群众获得及时有效救助。三是建立疾病应急救助机制。将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所有乡镇医院定为新宁县疾病应急救助定点医院。通过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制度,实现救助对象“随来随治,随走随结”,医疗费用“同步结算、同时兑现”,提高救助效率,方便群众就医。

  “救急难”工作关乎民生,连接民心。自2004年以来,全县救急难工作共救助了6000余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近1000万元。

来源:新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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