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办发〔2013〕24号
中共邵阳市双清区委办公室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双清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双清区直(辖)有关单位:
《双清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邵阳市双清区委办公室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
双清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邵东县周官桥乡司马冲煤矿“6·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3〕80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领导工作的通知》(湘安明电〔2013〕6号)和《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邵市办〔2013〕33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定于2013年6月10日至9月30日,在全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作为当前抓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 ,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
全区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农机等行业领域。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学校、医院、宾馆、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全面检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①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具备。凡证照不全、无效,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一律停产整顿;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落实;③是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④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2.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①是否贯彻上级会议和指示精神(查文件和会议记录);②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是否做到“谁签字,谁负责”;③是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检查记录,检查记录上要有具体责任人签名);④是否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查具体案件和隐患台账)。
3.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2010年1月1日以来本辖区安全生产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4.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5.重点检查振兴煤矿安全生产情况。①对煤矿“五证一照”进行清理。要通过安全大检查制定整改方案,核定作业点,限定下井人数,限供火工产品,认真开展整改,严格按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证照不齐或过期一律停产,取得有效证照后方可申请恢复生产;②振兴煤矿属年产9万吨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确保停产到位;③对照《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严格落实到位。
三、检查方式
(一)企事业单位自查。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含部、省、市、区企事业单位)都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企事业单位自查每月不得小于2次。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制成企事业单位自查表(附件1),经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向职工公布。在每月5日前部省、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将自查情况上报区安委办(电话:5262100)和区行业主管部门,其余企事业单位将自查情况上报至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全面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其他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不管是合法的还是违法、非法企业,都要登计造册(附件3),此项工作要求在7月12日前完成,并上报区安委办。如果此项工作不积极,不扎实,没有及时完成上报或漏报,经上级督查组查证,要启动事前问责。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成隐患整改责任表(附件2),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正职及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共同签字,于每月15日前上报区安委办。
(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复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对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复查。复查后要汇总整理本辖区隐患台账,经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25日前上报区安委办,双清区安委办负责建立全区重大安全隐患动态台账。
(四)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湘政办发〔2013〕4号)文件要求,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每个单位在百日大检查期间,安排2名以上安全监管员,按照行业管理切实履行职责,进行大检查、大整改。对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报单位主要领导签字,限期整改到位,同时上报区安委办备案。凡因安委会成员单位作风不实,工作走过场,重大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倒查并从严追究责任单位相关成员的责任。全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本行业涉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暗访每月不少于2次。
(五)区督查组进行督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和区安委会严格按照《中共邵阳市双清区办公室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大排查、大整改”集中行动督查的通知》(双办字〔2013〕57号)要求进行全面跟踪督查。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宣传发动阶段(6月中下旬进行)。各级各部门要召开动员会议,下发工作方案,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区直(辖)各有关部门要于7月8日之前将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报送区安委办。
(二)自查自纠、排查整治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部门各单位分别对照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开展行动,双清区直(辖)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于每月3日前向区安委办报送上月行动开展情况和安全生产数据报表(附件4)。
(三)督查整改,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各级各部门要对照隐患台账实施整改,逐一销号。对技术要求比较高,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请专家制定整改规划,做好防范预案,并派专人盯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属地管理。区委、区政府成立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代区长肖平;副组长: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车茂,双清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蒋革新,双清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朱敏,双清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平、李江晖、毛更鑫,双清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双清公安分局局长魏敏,双清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谟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安委办主任、区安监局局长刘松桥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原则参照执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启动事前问责。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启动事前问责:1.因工作不实,自查自纠未能发现而上级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2.未能按要求将重大隐患整改到位的;3.被省市以上主要媒体披露出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4.被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督查组作为负面典型通报的。
(三)加大执法力度,彻底打非治违。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责成停产整顿,复产必须经过验收;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负责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落实整改措施,督办重大隐患。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实行挂牌督办,双清区长向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主要负责人下达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指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针对每个重大隐患制订一套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双清区督查组要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8月初区安委会要在《双清报》上公布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清单。
(五)广泛宣传报道,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跟踪报道。对先进典型和经验,进行宣传鼓励,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和安全检查走过场、受处理处分的干部,要选择典型案件、典型人员予以公开曝光。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辖)有关单位于每周五上午12点前向区安委办报送至少1条大检查工作信息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
(六)认真总结评比,严格落实奖惩。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辖)各部门要将所有的文字、影像等资料认真整理,归档备查,并写出总结于10月1日以前报送区安委办。区委、区政府将对大检查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选出一批优秀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辖)部门及先进个人,要把大检查百日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对评比中排名末尾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部门要在安全生产年终考核中实行“黄牌警告”。
附件:1.企事业单位自查表
2.双清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责任表
3.乡镇(街道办事处)生产经营企业台账
4.双清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数据报表
附件1
企事业单位自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月 日
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自查出的隐患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
隐患整改具体责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双清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责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单位行政分管负责人签字:
隐患单位
隐患情况
已采取的
监控措施
整改内容和要求
整改
时限
整改单位
责任人
整改监管
责任人
备注
附件3
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台账
企业名称
性质
(公、私)
生产经营规模
(年产量)
生产经营
类 别
职工 人数
是否合法生产经营
(证照有无)
地址
法人或实际控股人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生产经营类别指危化或工商贸企业或其他。
制表人签字: 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字(盖公章): 制表日期:
附件4
双清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数据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月 日
组织检查组(个)
派出检查人员(人)
检查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个)
排查发现隐患(处)
其中重大隐患(处)
投入隐患整改资金(万元)
已经治理隐患(处)
其中已经治理重大隐患(处)
责令停产整顿企业(家)
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家)
依法抓捕犯罪嫌疑人(人)
其中刑事拘留(人)
问责党政领导干部(人)
来源:双清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