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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新宁县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长征精神”征文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6-06-03   来源:新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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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新宁县委宣传部

  新宁县史志征集编纂办公室

  新宁县教育科技局

  新宁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新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新宣通〔2016〕1号

  关于在全县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长征

  精神”征文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新宁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驻县各市管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革命历史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新宁县的践行,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在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之际,决定面向全县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长征精神”征文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新宁县委

  新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新宁县委宣传部

  新宁县史志征集编纂办公室

  新宁县教育科技局

  新宁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新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征文时间

  2016年5月28日至2016年7月1日(征文截稿日)

  三、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大赛的主题是“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长征精神”,追寻党的红色历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全县人民以实际行动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四、参赛对象

  新宁县社科理论(党史)工作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大众。

  五、征文要求

  1、所有参赛者须围绕征文主题写作。

  2、征文题材分三类:一是讲述红军长征在新宁的故事,故事真实,讲述清晰;二是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及个人幸福为题材,谈对“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长征精神”的认识,主旨积极向上;三是围绕新宁人民在长征中的重大作用、弘扬长征精神、发展新宁红色文化等,进行阐述论证,观点鲜明、实用性强。

  3、作品体裁、风格不限,题目自拟,可以包括理论文章、记叙文、散文、诗歌、读书笔记、读后感等多种形式,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

  4、征文应为本人原创,严禁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成果,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

  六、表彰奖励

  征文将由单位择优推荐并由县委宣传部、县史志征集编纂办公室、县教育科技局、县社科联、县文联组织有关专家分类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各若干名,并发放奖金。择优选取部分作品在县内主要媒体刊发。

  七、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所有来稿包括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请在邮件的主题中注明“征文”字样,每篇投稿正文末尾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参赛稿件不退回。

  通讯地址:新宁县金石镇解放路122号县委宣传部;电子邮箱地址:39707228@qq.com

  联系人及单位:李 中 15773995666 4822362

  中共新宁县委宣传部 新宁县史志征集编纂办公室

  新宁县教育科技局 新宁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新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5月23日

来源:新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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