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城乡规划管理局新宁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新宁县湘商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的公 告《新宁县湘商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新宁县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并于2015年5月8日组织县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原则通过,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5年6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送县规划局或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公示地点:1、中国崀山网(http://langshan.gov.cn/)2、崀山3、县政府大院门口宣传栏、老广场及宏基大酒店规划公示栏、白沙湘商产业园指挥部、永安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 2015年5月14日附:《新宁县湘商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文本(摘要) 《新宁县湘商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规划图《新宁县湘商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文本(摘要)一、规划区位置与范围新宁县湘商产业园位于新宁县白沙镇,具体位于白沙大桥以西,距离县城规划汽车北站约3公里,沿邵新公路两侧分布,规划区总面积3.4平方公里。二、规划目标1、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形成以旅游纪念品制造、电子信息和农产品深加工等三大产业集群为主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产业园。2、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塑造夫夷江滨水景观和邵新公路、湘商大道、滨江大道等园区线性景观以及北部生态林地等园区景观,争取实现园区企业污染物零排放,创建新型高新技术产业园。三、 功能定位新宁县湘商产业园是新宁创新创业的主阵地、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湘商创业的示范园,以旅游纪念品制造、农产品深加工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大功能为主的产业园区。四、规模居住人口规模:新宁县湘商产业园居住人口规模约2万人。用地规模:新宁县湘商产业园总用地3.39平方公里。五、用地布局规划空间结构:“一轴一带一心多组团”。“一轴”:指沿邵新公路为产业园发展轴;“一带”:指沿夫夷江规划20~100米的风光带;“一心”:指湘商大道与邵新公路交叉口东南角的综合服务中心;“三组团”:指居住组团、北工业组团、西工业组团。居住用地(R)规划结合现状居民密集区和拆迁安置,以“整治改造”为主,减少城市建设投入,对住房质量较好、规模较大的私房区实行保留性改造形成一个自然型城中村,同时结合生态山林、水系等现状自然条件,建设4个创新型生态楼盘,1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规划居住用地61.07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8%,其中保留居民点用地23.1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6.83%。公共设施用地(C)规划公共设施用地总面积23.6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97%。C1行政管理用地:规划1处行政管理用地,为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用地面积为3.9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18%。C2教育机构用地:规划1处教育机构用地,为中小学幼儿园用地。用地面积6.0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78%。C3文体科技用地:规划2处文体科技用地,用地面积6.3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88%。C4医疗保健用地:规划配置一所区级服务医院,用地面积3.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91%。C5商业金融用地:规划1处商业金融用地,用地面积4.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21%。生产设施用地(M)规划生产设施用地为一、二类工业用地,总面积155.8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5.92%,其中:M1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85.3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5.15%。M2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70.4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0.76%。道路广场用地(S)规划道路广场用地总面积223.769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0.77%,其中:S1道路用地,用地面积51.9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5.32%。S2广场用地:规划区域广场用地主要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和公共活动广场,用地面积4.9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47%。工程设施用地(U)规划工程设施用地为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2.1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62%。绿地(G)规划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用地面积39.7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1.71%。其中公共绿地(G1)31.6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9.33%,防护绿地(G2)8.0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38%。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重点包括教育、医疗保健、文体科技、商业金融、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等各类公用配套。规划2个居委会,每处建筑面积≥100㎡。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务室等结合社区居委会配建。规划1处派出所,占地2000~3000㎡。规划区内布置1所中学、1所小学、2所幼儿园。规划保留文体科技用地(宛旦平故居和烈士墓),并新增一处文体科技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4.10公顷和2.29公顷。规划1所社区级综合性医院、1个医疗服务门诊所、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区用地范围之外的西侧,邵新公路北侧,设置110KV白沙变电站。消防站、加油站、加压站等在规划区用地范围之外设置。按服务半径300~500米设置公厕,每处建筑面积≥50㎡,区内共设置公厕5处。按用地规模0.8-1.2平方公里设一处垃圾转运站,规划区共设2处,每处用地面积≥100㎡,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不小于5米。七、道路交通规划规划区拓宽邵新公路(S218)、新建湘商大道作为产业园主要交通性干道,同时兼有过境公路的职能。规划依托邵新公路(S218)、湘商大道、邵商大道、园艺路、湘园路,形成“三横三纵”的路网骨架。规划区道路分为主干路、干路、支路三个等级。主干路道路红线宽30-60米、干路道路红线宽24米、支路红线宽20米。规划广场总用地4.9765公顷,在产业园中部及各公园入口或旅游景点入口规划布置公共活动为主的城市广场,兼具有公共停车功能。八、市政工程设施规划规划区给水接新宁县水厂,规划沿邵新公路规划给水主干管,管径为DN600毫米,规划沿邵新公路设置加压泵站,具体范围结合给水主干管建设综合确定。排水体制采用完全分流制。规划区雨水分三个排水区域,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结合地形地貌,就近排放到夫夷江。规划区设置污水处理厂。规划选址于邵新公路与金兴路交叉口东北区域,处理规模为10000m3/d,控制用地2.12公顷(不含防护绿地)。规划区内污水经收集后接入滨江大道污水主干管,再接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电力工程在规划区西侧新建变电站,其用电由原有的110千伏白沙变电站出10千伏电源供应,并增加出线回路数。规划区不设高压走廊。市政10千伏电力管道沿道路东侧或南侧埋地敷设,10千伏主线采用单环网接线。在电缆线路中开闭所、电缆分支箱、环网柜、箱变结合起来使用。电信工程规划增设模块局2个,每个模块局不单独占地,使用机房200平方米。规划街区采用弱电共沟的方式,各市政道路均设置信息管道,沿西侧或北侧埋地敷设。邮政设施规划新建一般支局1个,设3处邮政所一处。电话线路和有线电视等弱电线路,原则采用管道敷设,各弱电管线同沟共井的建设方案,沿道路两侧或西北侧敷设。燃气工程规划以天然气作为新宁县湘商产业园的主要气源。燃气输配系统采用中压一级调压供气方案,供气干管从邵新公路路接入,选用小区调压站或楼栋调压箱的供气方式。管线综合规划制共涉及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燃气六类管线。新建、改建道路(包括桥、涵)和人防工事时,各类地下管线的建设应同步建设,不能同步建设的管线应预留管线位置,其它管线不得占用。各种管线的布置次序宜为: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各类管线的垂直排序,由浅入深宜为:电信管线、小于10kV电力电缆、大于10kV电力电缆、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设置2座小型压缩垃圾转运站,每座用地面积不少于100㎡,与周围建筑物的间距不小于5米。设置5座公厕,每座用地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所有公厕全部采用水冲式。九、绿地系统规划规划区公园绿地布置在夫夷江沿线,在工业用地与其他类型用地之间规划20-50m防护绿带。在居住、公共设施、工业、仓储、道路、市政设施用地内设置附属绿地。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严格控制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进入规划区,进入区内的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医院污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才允许排入城市下水道。生活污水必须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才允许排入城市下水道。城市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后方可排入水体。十一、综合防灾规划夫夷江按100年一遇设防,防洪标高为292.0米。规划区沿夫夷江采取路堤结合、堤绿结合或局部填高的方式进行设防。规划区按地震基本烈度6度设防。规划区内不设消防防站,但在规划区用地西侧布置一处二级普通消防站,兼顾县城东部与产业园消防需要。规划重要建筑物下面按人防工事的标准设置地下室或地下停车场,新建、改建的居住区结合公建和绿地设置人防工程设施。十二、 城市设计引导湘商产业园城市设计目标旨在营建出具有新宁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园,而这个核心载体存在于新宁山清水秀的自然背景中,与几个产业组团和谐共生。核心――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演绎地方特色又兼具现代化气质的服务空间;轴带――沿邵新公路、湘商大道的线性空间形成的综合服务轴带;背景――依托周边自然山体和夫夷江水系,塑造“山美、水美,城与之共美”的意境。十三、土地和地块开发控制地块划分以城市主次干路、土地使用性质界线进行划分,规划区共分为3个街区,共53个地块。采用规划指标和图示两种方式对土地开发强度进行控制。规划指标分强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两类,强制性指标必须遵照执行,引导性指标参照执行。强制性指标内容: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后退红线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
规划地块使用性质根据《邵阳市城市规划行政技术规定》确定其主要的兼容性。图则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及规模如需变更时,必须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报批手续。规划范围内工业用地新建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不得小于控制指标图中规定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的限制,建筑高度、绿地率不得大于控制指标图中规定的建筑高度、绿地率的限制;规划范围内其他性质地块新建的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不得超过控制指标图中规定的建筑限高、建筑密度、容积率的限制。绿地率不得低于控制指标图中规定的绿地率。建筑间距、建筑物的退让、建筑物的高度控制依据《邵阳市城市规划行政技术规定》执行。

湘商产业园区位图

湘商产业园土地利用图

湘商产业园指标控制规划图

湘商产业园分期建设规划图
来源:新宁县融媒体中心